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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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蔡磊,*,1995年11月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湖南省东安县。
浙江汽车网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军,广东艾特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立百年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法定代表人:张远忠。
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
法定代表人:蒋凡。
原告蔡磊诉被告广州立百年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ZL2***********.8)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
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没有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蔡磊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长 刘小鹏
审 判 员 程方伟
人民陪审员 廖思韵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法官 助理 冯海青
法官 助理 罗燕梅
书 记 员 钟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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