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IC卡记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杭州市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接受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的给予加分:
,一,斑马线前主动让行~对社会起到示范性作用的~每检查到一次加1分,
,二,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行为的~视情每次加2—5分,
,三, 协助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或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斗争的视情加2-5分,
,四,有其他优秀事迹~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加2—5分,
第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的给予扣分:
,一,夜间不启亮出租车标志灯的扣3分,
,二,违章或被投诉超过规定期限未接受调查处理的~每超一天扣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不按规定携带、使用《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以下简称《服务资格证》,的扣3分,
(四) 服务资格证超过有效期仍在使用的:30天内的扣2分,90天内的扣3分~90天以上的扣5分。
杭州汽车价格,五,因路线、地理不熟悉而引起乘客投诉的扣5分,
,六,服务态度差~与乘客发生争吵的扣10分,
,七,服务不规范的扣2分,
,八,不使用普通话或文明用语的扣2分,
,
九,仪表不端庄~仪容不整洁,如男子蓄胡子留长发或穿短裤、背心、拖鞋等,的扣3分,
,十,在出租车候客区不按规定承运乘客的扣5分,
,十一,违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依照交警DIC扣分
, 标准进行扣分~其中醉酒驾驶的扣50分
,十二,不文明行驶、不按乘客意愿减速慢行或使用音响设备等合理要求的扣5分;
,十三,不按规定使用空车待租标志、暂停服务标志、同向载客指示牌的扣3分,
,十四,在12?以下和28?以上不使用空调的扣2分,乘客有要求的除外,,
,十五,未按规定张贴价格标签的扣3分,
,十六,未按要求使用座套或座套不整洁的扣5分,
,十七,在驾驶过程中吸烟或打电话的扣10分,
,十八,不按规定主动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或者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规范的扣5分,
,十九,在客运出租汽车上随意张贴的扣3分,
,二十,已安装市民卡POS机的出租车拒绝乘客使用市民卡消费的扣10分,
,二十一,不按规定使用科技管理设备的扣10分,
,二十二,遮挡号牌的扣3分,
,二十三,扰乱正常营运秩序招徕乘客~阻挠其他客运出租汽车正常营运的扣10分,
,二十四,对急需抢救人员不优先服务的或不执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应急决定~不及时完成外事、抢险、救灾、防疫、春运等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殊任务的扣20分,
,二十五,不按规定收费的扣15分,不按规定收费超过计价器显示金额100%的扣20分;
,二十六) 不主动上交车内乘客失物且占为己有的扣15分,
,二十七,乘客在后备箱放置行李的~驾驶员未主动协助乘客提取或即时开车离开引起乘客投诉的扣10分;
,二十八,不配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扣15分,
,二十九,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扣10分;
(三十)损坏计价器精确度的扣15分,
(三十一)车辆在暂停服务状态下或无乘客时摁下空车待租标志且驾驶员仍在招徕乘客的扣10分;
,三十二,利益欺诈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
,三十三,无正当理由拒载扣20分,
,三十四,在高峰时段,17:00—19:00,交接班的扣20分,
,三十五,途中甩客得扣20分,
,三十六,故意绕道,未按乘客指明路线行驶~因没有选择最经济路线行驶引起乘客投诉的扣10分~绕道距离1000米以上2000米以下的扣10分, 绕道距离2000米以上3000米以下的扣15分, 绕道距离3000米以上的扣20分;
(三十七)强行拼载的扣20分,
(三十八)侮辱、殴打乘客或运管人员的扣50分,
,三十九,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扣50分,
第五条 在一个记分年度里累计扣分达50分的~或一次扣分达20分,含,以上的~由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滞留《服务资格证》副证~经培训学习合格后发还。在一个记分年度里连续二次累计扣分在50分,含,以上或单次扣分20分,含,以上二次者或一次扣分50分,含,的~注销其《服务资格证》~三年内不得重新办理《服务资格证》。
第六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由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对照上述记分办法扣分后存档~作为驾驶员每年考核和评优的依据。
第七条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公正地执行本办法~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廉洁奉公~秉公办
事。
第八条 本办法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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