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3.19
∙【字 号】皖政秘[2010]75号
∙【施行日期】2010.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皖政秘〔2010〕75号)
省教育厅,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设置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皖教发〔2010〕6号)悉。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皖政〔2009〕125号)规定和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设置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二、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由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统筹解决。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要兑现2010-2014年投入5000万元建校经费的承诺,并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校园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三、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加强应用型专业、教学设施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省教育厅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切实支持学院发展,适时对学院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江淮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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