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智网科技有限企业:
本单位已了解并赞同严格履行工信部、公安部及工商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实名制登记要求的有关文件。兹拜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21088宝马bmw ,代理(灵活车所有人 深圳发展有限企业)拥有的辆灵活车申请车载互联通信模块SIM卡实名认证业务,并明确(代理人张)为此辆灵活车车载SIM卡的实名制责任人。灵活车所有人在此确认:拜托代理人提交的实名制认证申请所需资料,均代表灵活车所有人的意向。灵活车所有人作为一致办理本批辆车的车载SIM卡的实名制责任单位,保证其向贵企业供给的资料真切、正确、有效,在实名制有关信息发生更改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贵企业。如违犯实名制有关规定,本单位愿意肩负所有结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贵企业有权一方面停止供给物联网业务服务。
代理人确认:自己保证已获得灵活车所有人受权,此拜托书真切、有效。本受权书自签发之日起【 】日内有效。灵活车所有人拜托代理人代理以下车辆:宝马(BMW)320LIM车号或车辆辨别代号: L1发动机代码: B灵活车所有人(盖印):深圳xxxx发展有限企业代理人署名:拜托日期: 年 月 日
若实名制责任人非法人需签订:
兹(法人姓名: 张 法人身份证号:21 )受权(姓名: 张 身份证号码:2103)作为我单位本项当今车载SIM卡的实名制责任人,并保证所使用的车载SIM卡仅限本项目的物联网设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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