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近几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国制造2025》、工信部《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文件陆续出台,并提出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我国汽车行业未来重点发展领域和建设汽车强国的突破口。
2012年到201711月,新能源汽车年产销由1.3万增长至60.9万,保有量已超1%的临界点,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行业结束导入期,稳步进入成长期。201676,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同志在西安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好新能源汽车五大安全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要加强技术攻关,以技术来保障安全。二是要建立安全标准的规范体系,结合技术和产业化发展,要加快推进相关的标准制定。三是要强化远程运行的监控体系,以建立体系、统一要求、落实责任为重
点,来加快覆盖国家、地区、企业运行的一个监控平台。四是要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要明确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要狠抓落实,做到全面覆盖、无缝连接。五是要建立安全法规体系,围绕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环节,要建立起新能源汽车安全的法规体系。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动力电池最主要类型,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安全强制标准。
该标准基于GB/T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T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修订并升级为强制性标准。标准制定计划已于20169月正式下达,计划编号20160967-Q-339
2、主要工作过程
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汽车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电动汽车电池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
1主要技术会议及研究活动
时间
会议活动
主要工作
201669
前期研究及工作组筹建
20161010
工作组二届八次
会议暨启动会
就标准制定计划、制定原则与目标、总体思路开展讨论,确定后续研究方向
20161110
起草组会议
明确了制定原则和标准基本框架
2016102017
2
对电池单体、模组、电池包或系统安全要求与试验方法进行系统梳理,完成与最新国际标准法规对标;数据收集、试验摸底与分析;
完成第一版草案编写
201731
起草组会议
讨论第一版草案主要修订内容,确定标准推进计划,在起早组内征求意见
2017320
向工信部装备司汇报标准项目进展
电动汽车安全性
20173
修改形成第二版草案
201746
工作组二届九次
会议
讨论第二版草案主要修订内容,确定机械安全、热扩散试验研究计划,发布正式草案文件,并向工作组发出意见征求
2017518
和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进行了标准交
流研讨
201762
和欧洲汽车工业协会(ACEA)进行了标准交流研讨
2017711
和日本标准研究所(JARI)和整车代表进行了多轮标准交流研讨
2017925
EVS-GTR14
会议
介绍标准项目进展,并与各国专家就电动汽车安全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2017411
专项研究及研讨
草案意见征集,同时成立振动(TF1)和热扩散(TF2)专项工作组,对电池包振动和热扩散展开深入研究。TF1完成20余款车型
(乘用车与商用车)路谱米集与分析;TF2完成《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中关于热失控和热扩散的执行情况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完成不同型号、尺寸和能量密度电池热失控触发方法的系统研究。专项工作组开展了多次技术研讨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2017111
起草组会议
针对草案反馈意见进行集中讨论,确定修订方向,修改形成草案修订稿
20171128
工作组二届十次
会议
讨论草案反馈意见及依此形成的草案修订稿内容,达成广泛共识,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内容
2017127
向工信部装备司汇报标准项目进展
201712
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完善草案并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
2018116
起草组会议
对征求意见稿草案中电池单体过充、电池包
或系统热扩散等部分条款进行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1)本标准编写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规定;
2)本标准基于GB/T31485GB/T31467.3,对电池单体、模组、电池包或系统的试验
方法与安全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基于对近几年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事故的经验总结;
基于对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失效与防范机制进一步理解;
3)针对修订内容,在工作组内进行多次意见征求,并在会上充分讨论;
4)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国内外现有相关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2、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锂离子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镍氢电池单体、
电池包或系统等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标准中规定的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需要进行的试验项目
如下表所示:
2锂离子电池单体试验项目
序号
试验项目
适用范围
试验方法早条号
1
过放电
锂离子电池单体
8.1.2
2
过充电
锂离子电池单体
8.1.3
3
短路
锂离子电池单体
8.1.4
4
加热
锂离子电池单体
8.1.5
5
温度循环
锂离子电池单体
8.1.6
6
挤压
锂离子电池单体
8.1.7
3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试验项目
序号
试验项目
适用范围
试验方法早条号
1
振动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1.1
2
振动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的电子装置
8.2.1.2
3
机械冲击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2
4
模拟碰撞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3
5
挤压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4
6
湿热循环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5
7
浸水安全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6
8
热稳定性之外部火烧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7.1
9
热稳定性之热扩散
整车或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7.2
10
温度冲击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8
11
盐雾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9
12
高海拔
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
8.2.10
13
过温保护
锂离子电池系统
8.2.11
14
过流保护
锂离子电池系统
8.2.12
15
外部短路保护
锂离子电池系统
8.2.13
16
过充电保护
锂离子电池系统
8.2.14
17
过放电保护
锂离子电池系统
8.2.15
其中沿用GB/T31485GB/T31467.3试验方法与要求的项目为:电池单体过放电、
短路、加热、温度循环;电池包或系统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温度冲击、高海拔。其他测试项目中包括取消、修改以及新增加,具体如下:
1)取消项目
1锂离子电池模组安全性试验
工作组认为GB/T31485-2015标准中模组测试主要采用1P5SxPxS(依据
GB/T-314856.3.1)为试验对象来进行试验,其与实际产品中的模组形式相差较大,测试结果与产品的实际安全状况关联性不足。另外,经工作组讨论认为,模组并非电池包中必须存在的一种形式。因此,工作组经讨论决定,本标准不专门针对模组开展安全测试试验。
2锂离子电池单体针刺
2017117号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中,GB/T31485-2015标准中针刺为暂不执行项目。起草组调研IEC62660-2,IEC62660-3等标准,发现均未
采用针刺试验来评价电池安全性。经工作组讨论,一致认为针刺试验与实际失效模式不相符。因此,决定在本标准中取消针刺试验。
3电池单体跌落、低气压工作组讨论确定,本标准不包含生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电池单体跌落
和低气压试验不符合本标准安全要求范围。
4锂离子电池单体海水浸泡
工作组讨论确定,海水浸泡(或浸水安全)试验,主要从系统层级考察高电压下的安全性,对于锂离子电池单体海水浸泡试验,偏向于考察锂离子电池单体腐蚀可靠性问题,不符合本标准安全要求范围。
5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跌落
工作组讨论确定,本标准不包含生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电池包或系统跌落试验不符合本标准安全要求范围。
6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翻转
考虑标准GB/T31467.3的翻转试验无法准确模拟实际车载状态下发生翻转事故时电池包或系统经受的真实情况,且国际标准法规尚未有成熟的试验方法可直接借鉴或转化,因此,本标准不包含电池包或系统翻转试验。需要强调的是,汽车(包括电动汽车)确实存在发生翻滚的事故场景,建议各企业单位自行开展研究试验,关注EVS-GTR第二阶段关于翻转试验的进展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