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评估
1概述
电动汽车安全性
电动自行车,即以车载蓄电池(主要为铅酸蓄电池或锂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通常由操纵系统和显示仪表系统两部分构成。
相对于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具有其鲜明优势,如价格低、易充电,不需要投人巨资建设支持性基础设施。因此,在未来的交通系统中,电动自行车或可占领较高地位。
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2亿辆,年产量超3000万辆,其市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这一产品极大地关乎着消费者的居家生活和出行安全。
电动自行车已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搜索京东、天猫、苏宁等主流电商平台可发现,各品牌产品之间标称功能相差不大,但价格差距却十分悬殊。国家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为2707.7万辆,同比增长6.1%。营业收入为749.9亿元,同比下降8.4%,实现利润总额36.3亿元,同比增长4.6%。从该数据可见,实施新国标导致产品制造成本普遍上涨的情况下,产量增长,营业收入下降,即表示利润也随之下降。由此带
来的问题是低价薄利产品是否能确保质量过关,值得各方深人探讨。
2常见不合格项
2.1电气装置
电气装置不合格是该类产品呈现较多的问题之一。其中,电动自行车的电池输出端缺失短路保护装置,易导致电气线路短路或其他异常现象,可使电线局部积聚热量,继而高温老化引发自燃。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3.1.2短路保护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中应当装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其规格、参数应当符合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明示的规定。
2.2车速提示音
车速提示音可有效并及时提醒骑行者将车速控制在15km/h以内。提示音声压级过高或过低均为不合格项,过高或可造成噪声污染,过低则缺乏警示作用。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1.7车速提示音要求:
电动自行车应当有车速提示音,并符合下列要求:
a)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持续发出提示音;
b)提示音声压级范围为55dB(A)~62dB(A)。
2.3车速限值
车辆最高车速超过25km/h即为不合格品,该项不合格为高风险。最高车速过大将直接影响车辆操作的稳定性,行驶中易失控,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1.1车速限值要求:
6.1.1.1电动自行车车速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km/h;
b)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不提供动力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