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 ||||||
税目 | 计税单位 | 年税额(元) | 备注 | |||
乘用车(按排气量分档) | 1.0升(含)以下的 | 每辆 | 240 |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 ||
1.0升以上至1.6升(含) | 420 | |||||
1.6升以上至2.0升(含) | 480 | |||||
2.0升以上至2.5升(含) | 900 | |||||
2.5以上至3.0升(含) | 1800 | |||||
3.0以上至4.0升(含) | 3000 | |||||
4.0升以上 | 4500 | |||||
商用车 | 客车 | 中型客车 | 每辆 | 900 |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 | |
大型客车 | 每辆 | 1020 |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 | |||
货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96 |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 |||
挂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48 |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 |||
其他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96 | 不包括拖拉机 |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96 | |||||
摩托车 | 每辆 | 36 | ||||
船舶 | 机动船 | 净吨位200吨以下的 | 按净吨位每吨 | 3 |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 |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 | 4 | |||||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 | 5 | |||||
净吨位10001吨以上的 | 6 | |||||
游艇 |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 | 艇身长度每米 | 600 | |||
艇身长度超过10米不超过18米 | 900 | |||||
艇身长度超过18米不超过30米 | 1300 | |||||
艇身长度超过30米以上的 | 2000 | |||||
辅助动力帆艇 | 600 | |||||
一、整备质量(自重):汽车按出厂技术条件装备完整后的重量。
整备质量按照总质量与核定载质量的差额计算。
汽车的整备质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辆汽车的自重,通俗地说整备质量就是汽车在正常条件下准备行驶时,尚未载人(包括驾驶员)、载物时的空车质量。
二、减免车船税的范围:
二、减免车船税的范围:
1、保险人向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船、警用车船(最后一位登记编号为红的“警”字作为认定依据)、外国使馆领事馆专用机动车、临时入境的外国机动车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机动车等《车船税法》规定的免税车船销售交强险时,不再代收代缴车船税.
2、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型目录的车辆,根据车型目录的规定免征或减征车船税.
吉林汽车3、在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依法不用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此类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五年不缴纳车船税。但在承保此类车辆的交强险业务时,应当在交强险保单的“特别约定”栏注明“场内车辆,未在车管部门登记”的字样。
省政府:4、公共交通车船免税的规定;
5、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6、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
三、短期交强险征税:
短期交强险销售的三种形式:
一是机动车临时入境,它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由于新的法律法规已将企业内部行驶车辆纳入车船税征税范围,无论是否上道路行驶和保险,都应缴纳税款;
三是机动车距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这种情况有的需要缴纳全年税款,如保险的截止期跨年度的,购买交强险的当年应缴纳全年税款,如果交强险的截止期限没有跨年度,车辆报废后,可以到主管地税部门按规定办理退税。
四、新购置的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自购买车船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对于国内购买的机动车,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对于进口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所载日期为准。
缴费公式::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购车当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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