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确保项目供配电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满足业主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和安全使用充电电源。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区域各项目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
3.0职责
3.1项目工程主管根据公司规范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装要求并书面告知业主,同时对第三方所提供安装方案进行审核及施工过程监管;
3.2项目经理负责审核安装方案及执行监督;
3.3区域工程部负责安装方案审核及实施情况检查。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项目所有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均要求业主直接对接供电局进行申请;
4.2所有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业主用电,均要求其安装供电局直接计量电表,项目不进行转供电;
4.3充电桩电源不得由业主户表内引出,同时也不得使用为各楼栋业主供电主回路电源;
4.4如项目业主用公变配电室已移交供电局,则由供电局自行在该配电室寻合适的回路接驳。如未移交则项目工程主管指定公变配电室接驳,不得接入物业公区用电专变;
4.5充电线路安装必须按规范施工,配专用金属电线管且必须有可靠接地保护;
4.6充电线路的走向由工程主管根据现场情况指定,管线铺设必须横平竖直且符合规范要求;
4.7充电线路安装时不得占用项目现有电缆桥架或电缆托盘,且注意避让消防等预埋管线;
4.8充电箱安装必须牢固,箱体下沿距地面不得小于1.2m,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停放或通行;箱体锁具完好并有安全提示;
4.9对第三方提供安装方案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批准其进行施工;
4.10对违规施工或未按要求进行的施工,项目必须给予制止和纠正,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4.11对未按公司及项目规定完成的施工或未通过项目验收的施工,不得对其进行供电;
4.12业主充电桩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均由业主自行负责,且该事项必须让业主写入安装申请内提交项目存档。
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汽车
工程管理部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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