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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宏
上海市建青实验学校 上海 201102
一、引言
瑞幸咖啡由原神州优车集团COO钱治亚创建,其于2017年6月注册,2018年5月宣布正式运营[1]。截至2019年年底,瑞幸咖啡直营门店数达4507家,已经超过星巴克,是中国第一大咖啡连锁品牌。与此同时,瑞幸咖啡于2019年5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市值最高时能突破百亿美元大关。2020年4月2日,瑞幸咖啡承认伪造销售额22亿人民币,当日收盘前暴跌85%,周五收盘股价再次大跌15.94%[2]。2020年4月7日,瑞幸咖啡宣布停牌。中国证监会发布声明,对瑞幸咖啡财务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派调查组进驻瑞幸咖啡,这是新《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实施以来,证监会首次实施长臂管辖权的案件。瑞幸
咖啡作为一家注册并在上市的公司,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并不在证券会的监管范围之内,同时外国监管部门又难以到中国境内来对这些公司进行监督,故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在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逐渐加大的时代大背景下,加强金融监管是大势所趋。此外,瑞幸咖啡财务事件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现实中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事件却是不胜枚举[3],比较著名的有万福生科案、美国安然公司事件等等。为了迎合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我国开始加大对于财务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4月15日召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指出一些上市公司无视法律、利用财务来侵害投资者利益。对此,监管部门需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对、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在这一形势下,研究我国金融监管现状,借鉴欧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经验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4],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二、瑞幸咖啡财务事件(一)案件时间线
瑞幸咖啡被曝财务的事件起源于2020年1月31日,做空机构浑水发布了一份针对瑞幸咖啡的做空报告,直指其财务作假。据称,该做空报告中的信息来自于约1500名员工对瑞幸981个门店客流量的监控,并累计获得了1万多小时的监控视频和近千名用户的25000多张小票[1]。但瑞幸坚决否认所有指控,同时中金公司认为该做空报告提供的所谓证据带有主观推断、有效性不足;瑞士信贷也认为该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需要指出的是,中金公司和瑞士信贷均为瑞幸咖啡IPO的5家承销商之一。然而在同年4月2日,瑞幸发布公告称其经内部调查发现,以公司COO刘剑为首的4名员工在2019年后三个季度虚增了高达22亿人民币的销售额,并相应捏造了相关的费用。该公告发布当日,瑞幸咖啡股票到收盘
时缩水75.57%,仅过了5天就开始停牌,停牌之前的市值为11.05亿美元,为其2020年1月17日所达到的巅峰市值127亿美元的8.7%。2020年6月底,瑞幸因无法提交年度报告而被纳斯达克做出退市处理。
(二)财务手段
瑞幸咖啡的主要手法包括虚增销售收入、虚增成本费用及可能存在的关联方交易。
1.虚增收入。瑞幸咖啡虚增收入主要有3个手段,分别为夸大单个门店单日销售商品的数量、夸大单品净售价等。首先,瑞幸咖啡每笔订单都需要线上预定,故App会为每笔订单生成取餐码,理论上每个门店每日取餐码都会清零且按顺序计数。实际上,瑞幸咖啡通过人为篡改取餐码数值,从而达成夸大销量的目的。数据显示,
摘要:瑞幸咖啡从创立到上市仅用了一年半,是全球范围内从成立到IPO花费时间最短的公司。然而在2020年4月却曝出财务的丑闻,市值在一夜之间蒸发了85%,侵害了中小投资个体的利益,同时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从该事件中可以看出,对于上市公司执行严格的金融监管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首先分析瑞幸咖啡财务的时间线和财务的手段,之后基于GONE理论,分别从贪婪、机会、需求、暴露四个方面分析瑞幸咖啡财务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介绍了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并基于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的实践与经验,研究其对我国金融监管的
启示。
关键词:金融监管;GONE理论;瑞幸咖啡;IPO;财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21)08-00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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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2019年第四季度便夸大了88%以上的销售额。其次是关于单件商品净售价,以瑞幸咖啡App中数据为例,一杯拿铁咖啡的原价为25元,但实际购买仅需支付13.75元,为原价的55%,再加上前期大量发放的1.8折、2.8折和3.8折等折扣券、买X赠X的优惠活动等,可得瑞幸咖啡的单件商品净售价一般低于10元,而非财报公布的11.2元。此外,瑞幸咖啡自称每笔订单商品数逐渐实现增长,而浑水机构经抽样调查计算得,其在2019年第二季度每笔订单实际商品数为1.38件,至第四季度却降至1.14件,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5]。
2.虚增费用。根据瑞幸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及其发布的2019年第二、三季度的财报,瑞幸咖啡对其2019年第3季度广告费用可能夸大了150%以上。瑞幸咖啡的主要广告商为分众传媒,瑞幸向其支付的广告费用占所有广告费用的比例在2019年第一季度为56%,第二季度为48%。然而分析CTR市场研究的点
击通过率数据来计算,瑞幸在2019年第三季度向分众传媒支付的费用为4600万元,仅占其财报中广告费用的12%,与第一、二季度相差甚远。由此可知,瑞幸咖啡虚增了广告费用,虚增金额预计在3亿元以上。同时,虚增的广告费用与虚增收入十分相近,因此瑞幸有虚增成本,并将其填进收入、拉平账目的可能。
3.可能存在隐含交易。瑞幸董事长陆正耀曾在2019年利用宝沃汽车的收购,向其同学王百因输送神州优车1.37亿元资产。同年8月,王百因创立了征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95%的股份,之后曾短暂担任过中成世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两家公司主营业务与瑞幸的产品链高度吻合,且注册地点紧邻瑞幸的厦门总部,而财报未明确与关联方的联系及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
三、基于GONE理论的财务原因分析
“GONE”理论是在美国广泛流传的研究企业会计舞弊的著名理论,其由4个英文单词的开头字母构成,G对应Greed,即贪婪;O 对应Opportunity,即机会;N对应Need,即需要;E为Exposure,即暴露。
2013下半年上市汽车(一)贪婪因素
贪婪因素是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的直观体现,一般也是上市公司财务的源头。瑞幸咖啡在美国纳
斯达克上市,其关于“中国会是一个巨大的咖啡市场”的故事得到了华尔街的信赖。其可以通过财务,鼓吹出一个企业神话,从而吸引更多资本加入,抬高瑞幸咖啡的股价,从而其创始人手中的股票更加值钱,身价愈发高涨。故贪婪因素是瑞幸咖啡财务的重要动因。
(二)机会因素
由于瑞幸咖啡是在英属维尔京岛注册及美国纳斯达克海外上市的公司,在新《证券法》更新之前,此类公司不受中国监管,且其总部位于中国厦门,外国监管部门也难以到国内来对其行使监督权力,因此瑞幸通过VIE架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变利益实体,也称为“协议控制”)为自己打造了一个监管真空地带,也为其财务提供了机会[6]。此外,瑞幸咖啡声称财务的主要责任在于刘剑等高管及员工,若情况属实,可见瑞幸咖啡在员工管理方面存在极大漏洞,这也为财务提供了可能性。
(三)需求因素
中国茶文化浓厚,国人消费主要在于茶及相关饮品,咖啡在中国市场需求较小,并且星巴克、Costa等多家咖啡馆早就在中国布局,瑞幸咖啡难以在短时间内教育中国市场,创造出额外的咖啡需求。通常意义上来说,瑞幸咖啡的主要受众在一二线城市,却在三四线城市开了大量门店,入不敷出。同时,瑞幸咖啡企图通过各种大力度的优惠补贴快速占领市场,导致许多用户仅在有优惠的情况
下才购买,使其产品净售价低、用户粘度和忠诚度低。从经营性质上看,瑞幸咖啡属于金融支持型创新,创业初期获得大量资本支持,并通过大量补贴、折扣等手段成功占领市场,但长时间处于亏损状态。在此基础上,瑞幸咖啡的商业模式仍旧依赖“烧钱”来维持,后续发展过程中需要填入更多的资金。为了吸引资金的加入,瑞幸咖啡选择进行财务,营造出虚高的经营业绩来赢取资本的关注和支持。
(四)暴露因素
暴露的可能性是阻碍上市公司的外在因素。对于总部在中国的瑞幸咖啡,其在新《证券法》实施后才被纳入证券会监管范围,此前被发现财务的可能性较低。而对于外国监管机构来说,瑞幸咖啡距离太远,在监管上的灵活度有所下降,对其财务舞弊行为难以迅速反应。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瑞幸咖啡财务的暴露概率大大下降,反向推动了财务的发生。
四、我国金融监管发展历程及现状(一)发展历程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相比于欧美国家发展历程较短,可从时间方面大致分为三个阶段[7]。
1.建国~1992年。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属于“大一统”的金融体系,国内只有一家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来负责全国金融业务,无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这一时期的金融监管主要更倾向金融管
制,主要依靠国务院、财政部等部门发布行政指令实施。而在1979年之后中国逐渐成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并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央行地位。直至此时,监管手段重点仍是行政政策和规章制度。
2.1992年~2013年。随着国内金融发展,四大国有商行逐渐涉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但混业经营加剧金融风险,使得金融市场出现紊乱。从1993年确立分业监管的政策后,逐步完善了法律并分别成立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中国进入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时期。
3.2013年至今。2013年开始,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衍生出P2P网贷、第三方支付等服务。但行业迅速发展的背后却隐含行业监管不足、投资者权利易受损等风险。2015年下半年开始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进行分工,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分别承担不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职责,后续又完善了40多部法律法规,最终形成了良好的互联网监管体系。
(二)发展现状
2017年7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设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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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商业30委员会。在2018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原先的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整合组建。由此,我国原有的“一行三会”金融监管体系演变成“一委一行两会”的新格局。同年11月,中国政府网发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治理,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开始正式施行。这次法律修改的初衷是完善市场基础制度,比如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的法律职责等,从而形成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五、国外经验对我国金融监管实践发展的启示(一)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经验
1.英国。在金融危机后,英国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的金融监管问题进行了改革,以“双峰”监管模式取代统一监管模式。在英格兰银行作为金融监管的领导者之下,设有审慎监管局进行宏观领域的审慎监管,金融行为管理局对微观领域商业行为进行监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这种监管体系以目标为导向,各监管机构能明确根据目标来履行职能,不仅不会使宏观与微观的监管产生冲突,还有利于对混业经营模式的监管[4]。
2.美国。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根源在于次级抵押贷款及其衍生的金融工具因美国的房地产业泡沫破灭而把经济带入衰退。在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立法完成,这是次贷危机后美国最大规模的金融监管改革相关法律,也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主要整合了美国四
大金融监管机构并重新分配职能,重点加强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和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力度,填补了信用评级机构和对冲基金的监管空缺,使金融监管系统更加复杂,稳定了金融业的发展,给予中小金融机构更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对我国金融监管实践发展的启示
1.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事件屡见不鲜,如万福生科案,其于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却经过了四年才被披露,可见我国监管执法体系有待完善。一方面,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着重于事后处罚而非事前控制,难以从源头控制财务事件[8]
。另一方面,我国金融监管的滞后性强,落实处罚的时间周期,短则几月,长则数年。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金融监管的效力大大下降。因此,我国金融监管法制环境也有待提升,已有法规不仅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甚至还有部分立法空白,故可适当借鉴美国金融监管法案,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从而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
2.加重处罚力度。处罚力度低也是我国许多上市公司铤而走险进行财务的原因之一。康美药业财务案,三年就虚增了近900亿元的营收,然而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的处罚仅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这一处罚力度可谓极为轻微,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上市公司冒着风险财务也就不足为奇。而在美国《萨班斯
法案》中,企业审计记录必须保存五年,违者将处以及最高十年监禁,上市公司证券交易罪的处罚更是高达500万美元的罚金及最长达二十五年的监禁。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加强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我国应学习美国,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的处罚力度。
3.加强监管模式创新。我国的分业监管模式虽有利于各监管部门对相应领域的企业进行金融监管,但随着我国混业经营趋势化,对一些涉及多个领域金融业务的公司的监管可能会带来问题。首先存在重复监管,或者监管部门之间相冲突,不利于金融的创新。其次更有可能产生监管真空,滋生出类似于影子银行等金融业务与相应的套利机会。同时,一些重大决策可能无法协调与配合,难以尽快落实。对于这个问题,英国在英格兰银行之下分别设立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管理局,开启“双峰监管”模式,加强对混业经营模式的监管,这对我国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当然,不同的监管模式各有其优缺点,我国可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监管模式创新。
六、结论
瑞幸咖啡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在财务事件曝光后被纳斯达克退市处理,得到了应有的严厉处罚。瑞幸咖啡财务事件的发生,也让政府和金融市场意识到了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对于我国证券市场而言,不仅监管的时效性低,而且处罚力度也不高,损害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我国应该在借鉴和参考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实践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推动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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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丽萍,赵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成因与治理研究——以瑞幸咖啡公司为例[J].管理现代化,2020(04):4-6.
[4]颜青.英美国家金融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商业,2020(18):75-76.
[5]林勇峰,陈世文,白智奇.瑞幸事件的理论分析与监管思考——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逻辑推演[J].金融会计,2020(05):67-74.[6]王素娟.瑞幸咖啡财务案例分析[J ].山西农经,2020(13):157+159.
[7]冯艳妮.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及改革对策[D].吉林大学,2017.[8]张坚.论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金融监管模式和法规完善[J].全国流通经济,2019(28):154-155.作者简介:
蔡易宏,上海市建青实验学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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