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读《武汉市机构改⾰⽅案》公布
近⽇,经党中央备案同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复了《武汉市机构改⾰⽅案》。
1⽉9⽇,市委召开全市机构改⾰动员⼤会,对我市全⾯推进改⾰作了安排部署。
本轮机构改⾰后,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4个。
市委机构1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其他计⼊机构限额的⼯作机关16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不计⼊机构个数)。市政府⼯作部门37个。
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
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建⽴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将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职责,以及市⼈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不再保留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
▲将市委全⾯深化改⾰领导⼩组改为市委全⾯深化改⾰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将市委法治武汉建设领导⼩组改为市委全⾯依法治市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将市⽹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组改为市委⽹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其办公室为市委⽹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互联⽹信息办公室牌⼦。
▲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将市委外事⼯作领导⼩组改为市委外事⼯作委员会,其办公室为市委外事⼯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作机关,对外加挂市⼈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
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市⼈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组建市委教育⼯作领导⼩组,其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
不再保留市委教育⼯作委员会。
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归⼝协调管理职能
▲市委组织部:统⼀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汽车网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常⼯作,作为市委⼯作机关,归⼝市委组织部管理。
▲市委组织部:统⼀管理公务员⼯作。
将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综合管理职责划⼊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不再保留市委⾮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作委员会牌⼦。
委⾮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作委员会牌⼦。
▲市委宣传部:统⼀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作。
将市⽂化局的新闻出版管理、电影管理职责划⼊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精神⽂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
▲市委统战部:统⼀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归⼝市委统战部领导,仍作为市政府⼯作部门。
▲市委统战部:统⼀管理侨务⼯作。
将市⼈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市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市⼈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
将市⼈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海外华⼈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市侨联⾏使。
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组建市⾃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市国⼟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职责,市⽔务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园林和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国⼟资源和规划局(市房屋和⼟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组建市⽣态环境局。
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委员会的应对⽓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务局的监督防⽌地下⽔污染、编制⽔功能区划、排污⼝设置管理、流域⽔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源污染治理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组建市农业农村局。
将市农业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市国⼟资源和规划局的农⽥整治项⽬、市⽔务局的农⽥⽔利建设项⽬等管理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市委农村⼯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将市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市交通运输局,⽀援三峡⼯程建设和移民搬迁、接收、安置与后续服务⼯作职责划⼊市⽔务局,农业综合配套改⾰⼯作职责划⼊市财政局。
不再保留市农业委员会。
▲组建市⽂化和旅游局。
将市⽂化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化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组建市卫⽣健康委员会。
将市卫⽣和计划⽣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体制改⾰领导⼩组办公室(市医⽤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的⽼
将市卫⽣和计划⽣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体制改⾰领导⼩组办公室(市医⽤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的⽼龄⼯作职责,以及市安全⽣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市⽼龄⼯作委员会的⽇常⼯作由市卫⽣健康委员会承担。市民政局代管的市⽼龄协会改由市卫⽣健康委员会代管。
不再保留市卫⽣和计划⽣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体制改⾰领导⼩组办公室、市医⽤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
▲组建市退役军⼈事务局。
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优抚安置职责、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
将市安全⽣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民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旱灾害防治、草原防⽕、森林防⽕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森林防⽕指挥部的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对外加挂市地震局牌⼦。
不再保留市安全⽣产监督管理局。
▲重新组建市司法局。
将市司法局、市⼈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委员会的重⼤项⽬稽察、市财政局的预算执⾏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财务总监管理的职责划⼊市审计局。
▲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市⼯商⾏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市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保护职责,市商务局的商务领域执法、酒类流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反垄断审查职责等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对外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保留市⾷品安全委员会,具体⼯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不再保留市⼯商⾏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
将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育保险职责,市发展和改⾰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
不再设⽴的机构
不再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稳定⼯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不再设⽴市委防范和处理问题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与中央和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
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与中央和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将市信访局从市委办公厅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市委⼯作机关,不再保留市委众⼯作部牌⼦。
▲市⼈民政府办公厅不再保留市⽂史研究馆牌⼦。
▲市发展和改⾰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市综合配套改⾰试验领导⼩组办公室、市长江中游城市合作与发展办公室、市系统推进全⾯创新改⾰试验⼯作领导⼩组办公室牌⼦。
▲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
将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市⼈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对外加挂市科技成果转化局牌⼦。
▲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市中⼩企业发展局、市⼈民政府汽车产业发展办公室牌⼦。
▲市财政局不再保留市财源建设办公室牌⼦。
▲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牌⼦。
▲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更名为市交通运输局。
▲市⽔务局对外加挂市湖泊局牌⼦,不再保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
▲市商务局不再保留市会展办公室牌⼦。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作机关。
▲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组建市委机要保密和档案局。
将市委办公厅的机要⼯作、保密⼯作职责,市档案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委机要保密和档案局,作为市委⼯作机关,归⼝市委办公厅管理,对外加挂市国家保密局牌⼦。
不再保留市档案局。
市档案馆调整为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将市委⽼⼲部局从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市委⼯作机关,归⼝市委组织部管理。
▲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
▲优化市园林和林业局职责。
将市国⼟资源和规划局、市⽔务局等部门的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管理职责划⼊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由市⾃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管理和协调。
▲组建市⼈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以市农业委员会的扶贫攻坚职责为基础,组建市⼈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市政府⼯作部门。
▲将市⾦融⼯作局更名为市地⽅⾦融⼯作局。
将市发展和改⾰委员会的有关直接融资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有关融资性担保管理职责,市商务局的有关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市地⽅⾦融⼯作局。
▲组建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市互联⽹信息办公室的⼤数据管理职责、市⼈民政府办公厅的政务公开⼯作职责、市⾏政审批制度改⾰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责等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对外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
不再保留市政府派出机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组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将市委办公厅、市⼈⼤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的机关办公⽤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职责,市⼈民政府办公厅的机关办公⽤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公务⽤车管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职责,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机关住房制度改⾰职责等整合,作为市政府⼯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委市⼈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其职责划⼊市相关部门。
▲将市招才局的职责划⼊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招才局牌⼦。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市招才局。
深化市⼈⼤市政协机构改⾰
团组织改⾰
▲完善市⼈⼤专门委员会设置
组建市⼈⼤社会建设委员会。
将市⼈⼤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优化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
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将市政协⽂史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化⽂史和学习委员会。
将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深化团组织改⾰
推动⼒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开发区、街道(乡镇)等基层团组织建设。
深化承担⾏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
对承担⾏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或职能相近的⾏政机构,原有事业单位调整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或并⼊其他事业单位;确需转为⾏政机构的,原则上并⼊相关⾏政机构或调整为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确需单设为⾏政机构的,在中央规定的党政机构限额内设置。
改⾰后,除⾏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深化综合⾏政执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