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1.17
【字 号】武政办〔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市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推进办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由办
公室负责抓好综合督办协调工作。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请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二、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制订办理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对所承办的责任事项逐个进行研究,制订具体细化的办理方案。办理方案要明确每个责任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节点、分管负责人及责任部门。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协调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订办理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责任单位要于2020年2月3日前,将制订的办理方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同时,一并上报本单位《政府工作报告》督办工作人员名单及(办理方案及人员名单填报式样见附表1、2)。
  三、精准高效督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市绩效考评办要将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精准设置绩效指标,细化考评内容,突出考评结果运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将涉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办理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进行管理,进一步明确“时间表”“施工图”,制订“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自查提醒,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精准督办,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
  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工作进展。各责任事项牵头单位要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及2021年1月15日前,将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及全年责任事项完成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报送式样见附表3),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每季度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集中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17日
 
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共4项)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7.8%。(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人
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
  (二)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共268项)
  (一)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1.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
的监测和帮扶。(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2.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推进扶贫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3.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等社会帮扶活动。(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4.鼓励社会力量采购脱贫村产品和服务,推广“农超对接”,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5.注重帮扶边缘户,积极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6.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强力推进污染防治
  7.继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强机动车排放、建筑工地扬尘等治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武汉汽车网
  8.推进“三湖三河”流域系统治理,加快消除劣Ⅴ类湖泊,推动全市河湖水质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9.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10.提高固废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发展
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11.积极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12.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非法校园贷等领域风险排查与分类处置。(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13.全力推进陈案、新发案件持续下降,全面出清P2P网贷风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14.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二)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功能
  ——提高资源配置能力
  15.大力培育引进总部机构,建设一批总部经济示范产业园,培育引进各类500强企业总部和“第二总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6.积极举办国际性赛会节展活动,搭建商业、科技、文化等领域高层次交流合作平台,办好第二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推动大健康博览会交易平台建设,扩大国际影响力,举办全球供应商大会、国际性学术论坛等100场以上重点赛会节展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17.完善武汉国博中心功能配套。(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区人民政府)
  18.建设武汉空港国际商务会展新城。(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黄陂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航发集团、湖北机场集团)
  19.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争创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1.大力推动要素市场建设,提升农村综合产权、航运、金融资产、城市矿产等交易所能级,重塑新时代“货到汉”。(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武汉新港管委会,武汉金融控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