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以南宁市为例
摘要】作为我国汽车产业升级和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解决方案,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对于后发赶超、建成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发展新能源汽车是解决能源紧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发展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的建设是相辅相承的关系,有了方便充电的充电桩才可能刺激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有了一定量的新能源车才能促使充电桩的建设。目前在城市中充电桩的布局还不是很完善,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  建设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作为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给电能的重要配套设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中汽协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2023年前两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7.7万辆和93.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1%和20.8%。其中,2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5.2万辆和52.5万辆,环比分别增长30%和28.7%,同比分别增长48.8%和55.9%。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直接影响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公共充电设施主要集中于一线城市中心区域,二三线城市、县乡区域以及城市外围区域、高速公路等区域布局相对不足。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化发展,未来充电桩市场将延续高速增长态势,充电桩相关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充电桩也将向更大容量和更快充电方向发展,超级充电桩的需求将迅速攀升,充电桩“换桩潮”将为充电桩市场带来持续且强劲的发展动力。
当前国内的充电桩市场面临着运维缺失、多平台内卷、电桩利用率低及布局不合理等诸多问题,这些因行业激进扩张而产生的现象又反过来阻碍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早在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便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2023年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期为2023—2025年,要求试点期内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
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
2022年中国充电基础设施桩车增量比为1∶2.7,距1∶1的目标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县乡镇村,充电桩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相对城市而言,农村地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回收投资困难。目前整个充电设施行业平均利用率不到10%,县乡村区域公共充电设施利用率受制于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利用率更是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很难吸引运营商投资建设。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行还面临农村电网支撑能力弱、有可能影响电气安全和电能质量等问题。此外,乡镇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绿清洁消费理念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制约。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发布的《中国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出行研究》预计,到2030年中国农村地区汽车千人保有量将近160辆,总保有量超7000万辆。打通充电桩下乡“堵点”,中国新能源汽车将迎来新机遇。
一、南宁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
根据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4月底,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3530
2辆,共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1453个,建成专用停车位12167个。其中,2023年1-4月,新能源汽车增量为18938辆,完成2023年任务数17880辆的105.9%,排名全区第一;建成充电桩5001个,完成2023年任务数2300个的217.6%,排名全区第一。建成专用停车位145个,增长率为43.4%,占全区总新增量的比例为11.7%,排名全区第一。南宁市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作为东部新城发展的重点发展体系之一,未来南宁市的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会不断上升。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一极,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是相辅相承的关系。有了方便充电的充电桩才可能刺激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有了一定量的新能源车才能促使充电桩的建设。
二、当前南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一设计规范、布局不合理、数量少(特别是小区的新能源车公用充电桩建设数量极少),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有国企、有民企、有实力较强的企业、也有小型企业,主体多,在设计、布局、安全管理方法都需要统一和规范。
二是充电基础设施公共应用服务平台还未建立,各充电服务的运营商充电及支付平台不互
纯电动汽车排名
通,电动汽车充电桩收费标准不统一,由于各运营商投入的成本不同,在支付和管理方法各自有自己的小程序,收费标准不同容易造成内卷、同行恶性竞争。
三是充电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监督服务不到位,公共充电桩车位被占用、充电桩被破坏的事时有发生。公共充电设施负外部性明显,由于“重建轻管、企业缺乏互通”等问题,导致了部分充电桩急用又不可用、可用充电又太慢、充电快又存在安全隐患。公共建桩数量和实际利用率很难平衡,持续亏损削弱运营商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是合理布局充电设施,可参考北京的做法,北京近日发布新能源汽车“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将提供“桩距离也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服务”。南宁可根据现有充电桩现状,合理补缺补漏,力争做到2000米内可以到充电桩,排队时间不长于10分钟的服务,以引导、刺激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二是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进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站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站一方面可以将光伏发电储存并供新能源汽车充电,另一方面可以将波谷时的电能收集起来,缓解
波峰时的电网压力。同时,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站的建设可以使用新能源汽车淘汰下来的动力电池作为存储设备,实现了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
三是要加大对居民小区充电桩的布局。目前多数居民小区没有公用的充电桩,有车族基本上是自己拉线慢充,这种慢充方式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果遇到线路问题,很容易引发漏电现象。因此建议新建小区都要求预留公用充电桩车位,已建居民小区可在地面或地下停车泊位新装少量的充电桩。新建居民小区及停车场的竣工验收,充电车位及用电容量预留作为验收合格的硬指标,对不满足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
四是建议出租车、网约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邮政车、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等车辆在新购、置换时,以纯电动汽车为主,尤其是客货运输行业准入门槛时必须加入纯电动车型要求。
五是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通过财政补助、无偿划拨建设场所等方式将国有土地性质的闲置土地、多次流拍土地作为划拨用地交由一至两家南宁本地国有企业,统一规划布设充电基础设施。
六是要加快统一充电设施标准化生产建设,探索更多可借鉴可复制经验在全市推广,要加快充电桩标准体系网络建设,参照加油站点布局规划,在建设用地、税收等政策上给予建设企业扶持。协调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通过资金补贴、贷款融资、税务优惠等方式,激励社会资本和商业力量投资绿环保充电设施生产经营。可参照广东的做法,广东批准发布了《电动汽车储能充电站设计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选址一般要求》《电动汽车充电站安全要求》等23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地方标准。各类型企业统一充电接口,目前充电接口已经基本实现全部电动汽车通用。电网公司在国家标准和省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编制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汽车直流充电设备标准化设计规范(试行)》等13项技术标准。
七是建设统一的服务平台。南宁目前在滴滴平台、百度地图等平台可以有链接到充电桩,但是收费标准不统一的话,还是会有同行不正当竞争,或出现打价格战的现象。可充分使用小程序、支付宝、等平台,减少APP过多占用手机,真正达到便民利民。可参照广东的做法,广东是由省能源局委托电网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目前,“粤易充”平台已按照统一的互联互通标准,累计接入充电桩运营商491个,充电桩12.4万个。
八是建立同业协会,互商互协,共创共赢。深圳早在2018年成立了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协会,协会主要业务是开展会员培训,提供会员咨询服务,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开展市场评估,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推广行业产品或者服务,向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相关立法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行业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区政府参与行业治理,参与协调会员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协会的成立对规范行业管理、解决纠纷、协调企业和企业间的关系都会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