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了规范车辆及设备管理,明确车辆及设备购买、保护保养、备品备件管理、设备事故管理、闲置车辆及设备管理、车辆及设备报废、车辆及设备档案管理和车辆及设备管理考核等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车辆、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涉及的车辆包括出租汽车、线路客车、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及办公车辆。设备专指除车辆之外的其他设备,包括:汽车维修设备等生产设备,微机、录像机、电视机等办公设备。
车辆作为公司重要的资源在本规定中予以重点强调,在实际工作中依照《营运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管理。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机务部门车辆管理、分公司、租赁公司、车辆维修单位及办公设备利用管理部门。
管理职责
总领导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车辆、设备管理工作,审定公司车辆、设备管理目标,肯定管理模式。
审批车辆、设备购买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决策车辆、设备管理的重大事项。
分管副总领导职责
负责车辆、设备管理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公司车辆、设备管理目标。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车辆、设备安全技术状况检查,按期或不按期组织车辆、设备管理考核。
审查车辆、设备购买计划;更新改造、保护保养计划;组织重大以上车辆、设备事故调查处置。
机务管理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维修管理的工作标准和相关规定。
负责牵头编制车辆保护保养计划并监督落实。
负责监督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监督整改。
组织制定车辆、维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指导车辆维修单位成立维修设备台帐。
负责车辆、生产维修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及车辆事故定损、理赔工作。
统一管理车辆及驾驶证年审工作。
负责车辆落户、变更易主等手续的办理及协调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工、维修工等职位安全机务培训。
车辆、生产设备利用部门职责(分公司、租赁公司、车辆维修部门)
教育员工或营运驾乘人员树立“文明生产、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杜绝设备、人身事故的发生。
对车辆或维修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员工、维修工、营运驾驶员正确操作。
成立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及维修档案。
按期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修理厂依照机务管理部门安排的维修计划,及时进行一级、二级保护保养并保证维修质量。张店分公司、租赁公司负责按计划及时送修。张店之外地域营运车辆由所属分公司及时组织到各定点修理厂进行保护保养。
生产设备故障,由利用单位及时与机务管理部门联系安排维修。办公设备故障由利用单位别离及时与微机管理部门和行政部联系安排维修,保证生产运营正常进行。
公司办公车及公司对外承包的自营车辆的年审工作,别离由所属单位、分公司、租赁公司具体组织。
机务管理员职责
按照各单位工作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机务管理员,机务管理员同时是所在部门的安全员。
办理车辆的落户、保护、审验、事故处置、报废等事宜。
负责宣传推行车辆实用节能技术,组织好换季保养工作。
参与所在单位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掌握车辆检修动态,保证车辆达标。
参加车辆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负责车辆档案管理,注意搜集整理有关资料。
其他生产设备管理员职责,参照车辆机务管理职责执行。
汽车年审新规定 办公设备管理
公司行政部作为办公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办公设备的管理。微机及其外围设备的选型、
采购、保护保养、更新由企管部负责。
公司行政部成立办公设备台帐,要求帐卡物相符,并按期组织清点。
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车辆消耗定额制定和油耗、里程统计管理工作。协助安保部做好办公车辆的安全检查和办公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车辆及设备购买管理
购买计划
凡公司新建工程、新增营运车辆和设备更新需要的设备均应提报购买计划。
由利用部门提出更新或新增申请,经分管部门审查后,提交公司各分管领导审核。
购买计划由公司总领导批准后实施。
购买实施
维修设备采购由汽车修理厂负责,车辆采购由汽销部门负责,微机设备采购由企管部负责,
其它办公设备、设施采购由行政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