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管理鸟DOI:10.3963/j.issn.l006-8864.2019.06.013
网约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建议
关键词:网约车;平台治理;治理困境;治理模式;多元化治理;数据共享
目前,在共享经济背景的影响下,人们出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网约车平台就是通过将私人资源公共化来解决人们打车用车难的一种共享出行平台。目前,虽然共享出行平台缓解了交通压力,但是网约车刚进入市场时的高额补贴对传统出租车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许多不规范的行为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如司机随意取消订单、不合理的定价行为、在行驶过程中随意绕道以及接二连三的恶性刑事案件等。因此,政府亟需出台相应的政策来监管网约车平台,维护网约车市场稳定并保证整个城市公共交通市场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公众出行的利益。
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由于网约车处于政府监管的“盲点”,所以刚开始网约车并没有被纳入政府监管的范围。随着政府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网约车的法律地位得到认可,网约车的市场秩序也得到规范。但是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网约车管理准则对进入平台的车辆属性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达到要求的基本是B 级车辆。并且驾驶员必须持本市户籍或持一定时期的居住证,这项规定不仅超出了政府监管网约车市场新政的限定范围,而且与从事专车、拼车或顺风车的经营驾驶员的实际情况不符合,限制了网约车预期的发展。实际上,网约车在长期实践中也暴
露了一些仅凭强硬的法律法规不能解决的问题,如网约车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服务上的不均衡性,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风险等问题。此外,传统的出租车监管模式也不再适用于现在的共享经济发展现状,亟需探索新的网约车平台治理思路来促进网约车市场良性发展。
一、网约车平台存在的问题
网约车有着和传统出租车不同的经济模式,它是借助大数据技术与信息高效匹配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这种经济模式可以被大数据深入挖掘与应用,能够智能地匹配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解决了传统出租车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也 降低了社会成本,更是给大众提供了便捷的出行方式。但是,由于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在我国还未发展成熟,在实践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与立法滞后
(1)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共享经济自身的发展并不完善,政府监管机构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的分类,并且对这些新兴企业的业务模式也不熟悉,这使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方式有可能过于简单或过于宽泛。传统的出租车行业监管模式主要是依靠政府法律规制提供的约束力。但是,网约车作为新兴的经济模式,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发展迅速,而且模式多样化。如果政府惯用硬法对其进行约束可能难以达到治理的效果。
2019年第6期总第358期安11/4»詹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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