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行动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公布日期】2006.03.20
【文 号】中青发[2006]17号
【施行日期】2006.03.20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决定
  (中青发[2006]17号 2006年3月20日)
  近年来,各级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众生产生活需要,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等全团重点工作和地方特志愿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志愿服务的项目和组织、队伍、机制建设,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实现新发展。随着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蓬勃发展,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参与青年志愿服务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青年并带动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宏伟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
  经过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评审委员会认真、充分的酝酿和公正、公开的评选审议,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授予丛飞、刘英俊、周毅、王一硕、姜宝成、霍庆海、陈思、吴渝(女)、刘阳、者连成10位同志“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称号;授予北京市宣武区青年志愿服务总队、浙江省杭州市“走进福利院”敬老爱老志愿
服务队、上海师范大学爱心学校、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河北省第十届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青年志愿服务队、江苏省南通市江海志愿者服务站、山东省济南时报志愿服务联络站、安徽省合肥市供电公司邓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广东省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体育志愿服务总队、河南省开封市绿家园青年志愿者协会10个集体“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称号;授予谌永业等100位同志“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授予湖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总队等100个集体“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称号;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青年志愿者社区矫正项目等45个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授予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等37个地市级以上团委“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授予北京市新东方学校等45个单位和程刚等28位同志“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贡献奖”。
  这次受到表彰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是当代中国青年的优秀代表。在他们中间,有的主动放弃了优越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选择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磨练、奉献青春;有的长期致力于带领众开辟致富路、传播科学文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有的十几年如一日无私帮助残疾人、孤寡老人和下岗职工等困难众;有的开展心理咨询、结对帮扶、捐献骨髓、法律援助、禁毒宣传等服务,用自己的
全部热情和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的参与大型赛会和海外援助,以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卓有成效的服务工作,展示了当代中国青年的良好素质和崭新风貌。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自觉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情做起,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奉献中增长才干。希望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坚持着眼发展、着力建设的基本思路,大力加强志愿服务各项基础建设,总结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附件:1.“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名单
  2.“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名单
  3.“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名单
  4.“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名单
  5.“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名单
  6.“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名单
  7.“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贡献奖”名单
  附件1: 东风小康论坛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名单
  (按得票多少为序)
  丛 飞         广东省深圳市义工联艺术团团长
  刘英俊         西藏拉萨市建设局干部
  周 毅         四川省沐川县同心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