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王室贵族称谓
君主的称谓
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长期只有⼀个“皇帝”,也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元⾸。帝国之外的国家元⾸名义上是⽐皇帝低的,于是就出现了emperor和king两种最主要的君主头衔。在中国,当然只有⼀个皇帝,周边⼩国都对天朝上邦称⾂,他们的君主⾃然也不能称“皇帝”。⾂属的朝鲜和越南都被中国皇帝封为“国王”。因此,对应中国的语境下看,emperor是“皇帝”,king是“国王”。
但是在巴尔⼲半岛和安纳托利亚⾼原还长期存在⼀个拜占庭皇帝,也就是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皇帝被⼟⽿其⼈消灭后,娶了拜占庭公主的俄罗斯⼤公在⼏⼗年后称帝,因为他们⾃诩为东罗马帝国的继承⼈,号称“第三罗马”。他们选择了“凯撒”作为皇帝称号,所以在中⽂⾥被译为“沙皇”。
后来拿破仑⾃称法兰西皇帝——当他肢解了神圣罗马帝国以后。哈布斯堡家族只好委屈⾃称奥地利皇帝。普鲁⼠统⼀德国后,国王成了德意志皇帝。英国吞并印度后,给英王增加了“印度皇帝”的称号。到⼀战爆发的时候,欧洲已经有四个皇帝了。
欧洲还有各种各样的⼩诸侯国,以神圣罗马帝国最为甚。五级贵族等级均可成为独⽴的诸侯国,只不过⼦国和男国⽐较少。与中国不同的是,除公侯伯之外,还有archduke和prince,分别译为“⼤公”和“亲王”。
反观中国的“亲王”,其领地虽可称“王国”,却缺乏最重要的的独⽴性。真正能称得上“王国”的只有朝鲜和越南。
元⾸的配偶也有多种称谓。除了皇后、王后(王妃)之外,最多的就是“夫⼈”了。这些都很简单,可是⼥元⾸的丈夫叫什么呢?
先看看⼥皇吧。神圣罗马帝国因为实⾏萨⾥克法典,没有⼥皇。拜占庭帝国倒是有⼥皇,她们的丈夫直接成了皇帝。俄罗斯的⼥皇不是没有丈夫,就是丈夫已经死了,所以⼥皇的丈夫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的称谓。
⼥王的丈夫就要复杂得多了。第⼀种称呼是“jure uxoris king”。jure uxoris是拉丁语,意思是“因其妻⽽具有的权利”。这种“国王”是在妻⼦成为⼥王后得到加冕的,他们与⼥王共同统治这个国家,相当于是共治者。他们正式被称为“某某⼏世”,可以以君主的⾝份被正式载⼊史册。但⼀旦妻⼦去世,他们就会丧失权⼒,王位将由⼥王的继承⼈继承。最典型的例⼦是卡斯蒂利亚⼥王伊莎贝尔⼀世的丈夫费迪南⼆世。他因为妻⼦的缘故成为了jure uxoris king of Castile,卡斯蒂利亚的共治国王。但伊莎贝尔⼀世在1504年死后,胡安娜⼀世继承卡斯蒂利亚王位,他就只是阿拉贡国王了。
斐迪南⼆世 Fernando II el Católico(1452年3⽉10⽇-1516年1⽉23⽇)阿拉贡国王(1479年-1516年在位),卡斯蒂利亚国王(1474年-1504年在位,称斐迪南五世)。他也是西西⾥国王(1468年起,称斐迪南
⼆世)和那不勒斯国王(1504年起,称斐迪南三世)。通过与卡斯蒂利亚⼥王伊莎贝拉⼀世的婚姻,斐迪南⼆世实际上是统⼀的西班⽛的第⼀个国王
不过也有例外。波兰⼥王雅德薇嘉死后,她的丈夫亚盖洛⼆世就成了波兰国王,独⾃统治波兰。葡萄⽛则是只有当⼥王⽣下孩⼦,她们的丈夫才能被加冕为jure uxoris king。
第⼆种情况是“king consort”,相对应于“queen consort”。这种“国王”没有统治国家的权⼒,也不能称“某某⼏世”,因此不算真正的国家元⾸。最著名的king consort是西班⽛国王菲利普⼆世。他在1554年娶了英国⼥王玛丽⼀世后成为了英国的“king consort”,但是没有统治英国的权⼒。英国历史上虽有七位⼥王,但惟有玛丽⼀世的丈夫获得了“king consort”的头衔。
国王的母亲
如果国王去世了,王后叫什么呢?最常见的情况是“queen dowager”,直译过来就是“孀居的王后”。即使新国王是太后的⼉⼦,太后的地位仍然低于王后。
太后还有⼀个称谓,叫“queen mother”。得到这种头衔的太后⼀定要具备两个条件:⾸先,她必须曾经做过王后;其次,新国王必须是她的⼉⼦。因此,所有的queen mother⼀定都是queen dowager,但不是所有的queen dowager都是queen mother。⽆论是queen dowager还是queen mother,她们都
必须做过王后。因此,倘若⼀个⼥⼈没有当过王后,即使她的⼉⼦成了国王,她也不可能得到“太后”的称号。⽐如,维多利亚⼥王的母亲肯特公爵夫⼈维多利亚,在⼥⼉登基后被称为“queen’s mother”。
国王的情⼈
欧洲的君主不能像中国的皇帝⼀样合法纳妾。但⼤多数君主都有过情⼈,但国王的情⼈不能像中国的妃嫔⼀样得到名分。所谓名不正则⾔不顺,国王的若是不能封个贵妃昭仪什么的,哪能有什么地位呢?所以,渐渐地,这些⼥⼈们也有了封号。
最普遍的做法是将情⼈弄到宫⾥来,封她们做⼥官,然后再册封为贵族夫⼈。事实上,绝⼤多数皇家都做过⼥官。
国王极少和他们的结婚,当然也有例外。亨利⼋世的第⼆任妻⼦安妮·博林就曾是他的。安妮·博林先被任命为宫廷⼥官,然后被封为彭布洛克⼥侯爵,最后在1533年和国王结婚,加冕为王后。
安妮·博林原本是亨利⼋世的王后凯瑟琳的侍从⼥官,但两⼈在暗中偷情。为了与安妮结婚,亨利⼋世发动了宗教改⾰,永远地改变了英国的历史。安妮·博林在1533年1⽉与亨利⼋世秘密结婚,5⽉被宣布为合法妻⼦。三个⽉后亨利⼋世对她的热情消退,直到1533年9⽉⽣下伊丽莎⽩⼀世后才稍和缓。但两⼈关系在1536年1⽉安妮·博林流产时更加恶化。1536年5⽉2⽇安妮·博林被捕⼊狱,关进伦敦塔;5⽉19⽇以通奸罪被斩⾸。
国王的⼦⼥
私⽣⼦是不能继承王位的。只有西班⽛、葡萄⽛、意⼤利某些国家出现过私⽣⼦继位的情况,那是因为这些地⽅受东⽅⽂化影响较⼤。在西欧,即使国王将他们的私⽣⼦合法化,他们也不能继承王位。例如,亨利四世的⽗亲兰开斯特公爵约翰·冈特的第三个妻⼦凯瑟琳·斯温佛德,就曾是他的。约翰·冈特第⼆个妻⼦去世后,他⽴刻和凯瑟琳结婚,并把他和凯瑟琳的孩⼦⾝份合法化,可他们的孩⼦还是被剥夺了继承权。⽽亨利七世的母亲玛格丽特·博福特正是凯瑟琳和约翰·冈特的孙⼥,这就是亨利七世继承王位受⼈质疑的原因。
国王的⼦⼥也有不同的称呼。英法两国的王储有着特殊的头衔。英国是“威尔⼠亲王”(prince of Wales),法国叫“道芬”(le Dauphin);相应地,他们的妻⼦则是“威尔⼠王妃”(princess of Wales)和“道芬娜”(la Dauphine)。西班⽛、葡萄⽛的王⼦叫infante,公主叫infanta。
奥地利和俄罗斯的皇⼦全部封为⼤公,公主全部封为⼥⼤公。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中⽂翻译⼀样,但俄奥两国的⼤公却不是同⼀个词。奥地利的皇⼦皇⼥们被称为archduke/archduchess,⽽沙皇的⼦⼥则被称为grand duke/duchess。⼀般来说,archduke/archduchess局限于哈布斯堡家族内部,是皇⼦皇⼥的荣誉头衔。Grand duke/duchess应⽤范围要⼴泛⼀些,可以指沙皇的⼉⼥,也可以指具有独⽴统治权的国家元⾸,⽐如卢森堡⼤公(Grand Duke of Luxembourg)。
法国宫廷在⼗七世纪成为全欧洲模仿的对象。凡尔赛的繁琐礼仪也同其奢华⼀道闻名于世。法国王室和宗室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称谓。第⼀种是“⾎亲王⼦”(prince du sang),指⾝份合法的宗室成员。⾸先是“第⼀⾎亲王⼦”,即⾎缘与王室最近的宗室,他们被称为“Monsieur le Prince”(亲王殿下),他们的妻⼦是“Madame la Princesse”。当王室绝嗣时,第⼀⾎亲王⼦就将成为王位继承⼈。亨利四世登基前就是⽡卢⽡王室的第⼀⾎亲王⼦。亨利福特二世
还有⼀种⾎亲王⼦叫“Monsieur le Duc”(公爵殿下),他们的妻⼦是“Madame la Duchesse”。这⼀称谓专属于孔蒂亲王家族。1709年之前孔蒂家族是波旁王室的第⼀⾎亲王⼦。1709年,Monsieur le Prince的称号被授予了路易⼗四的侄⼦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世。孔蒂家族则被称为Monsieur le Duc。
作为波旁王朝最远⽀的宗室,苏⽡松伯爵家族则得到了“Monsieur le Comte”(伯爵殿下)的头衔。苏⽡松伯爵源⾃孔蒂家族,1566年得到世袭伯爵头衔。苏⽡松伯爵的妻⼦则被称为“Madame la Comtesse”。
⾎亲王⼦中最后⼀种称号是授予已故孔蒂亲王的王妃们的,即“Madame la Princesse Douarière”(douarière即dowager)。⼤⾰命之前共有三位孔蒂亲王太妃,她们按照顺序依次被称为“第⼀太妃”、“第⼆太妃”、“第三太妃”(法国宫廷似乎⾮常喜欢排序,路易⼗五的⼋个⼥⼉被称为“第⼀公主”、“第⼆公主”等等⼀直到“第⼋公主”)。
第⼆种是专门授予国王的⼦⼥们的。国王的⼉⼦被称为“fils de France”,直译过来便是“法兰西的⼉⼦”;⼥⼉们被称
为“fille de France”,即“法兰西的⼥⼉”。“fils de France”也通指法国王储,不管他们是不是国王的⼉⼦。国王的孙⼦
是“petit-fils de France”(法兰西的孙⼦),孙⼥叫“petit-fille de France”(法兰西的孙⼥)。
前⾯已经说过,法国的王储叫“道芬”(Dauphin)。从路易⼗四起,王储被称为“Monsieur le Dauphin”,王妃
叫“Madame la Dauphine”。路易⼗四的第⼀个王储是他的唯⼀的婚⽣⼦,被称为le Grand Dauphin,即“⼤王储”。1711年⼤王储死后,他的长⼦布格涅公爵被祖⽗⽴为新王储,宫中称其为le Petit Dauphin,即“⼩王储”。⼤王储还有⼀个称号,叫“Monseigneur”。他死后,这个称号传给了他的⼉⼦们:布格涅公爵、安茹公爵和贝⾥公爵。
Monsieur是法语中的“先⽣”。在中世纪的法国,Monsieur专指国王的次⼦或国王的⼤弟弟。例如,查理九世是亨利⼆世
Monsieur是法语中的“先⽣”。在中世纪的法国,Monsieur专指国王的次⼦或国王的⼤弟弟。例如,查
理九世是亨利⼆世的次⼦,从他出⽣到哥哥弗朗索⽡⼆世去世,他都是Monsieur。Monsieur通常是王位的第⼆继承⼈或头号继承⼈。与第⼀⾎亲王⼦不同的是,Monsieur是王室出⾝,⽽第⼀⾎亲王⼦是宗室出⾝。Monsieur的妻⼦叫做Madame。
国王的长⼥有个特殊的称号“Madame Royale”。但这个称号不局限于国王的⼥⼉。路易⼗四的侄⼥、奥尔良公爵的长⼥玛丽·路易丝也曾使⽤过这个头衔。她嫁到西班⽛以后,她的妹妹安妮·玛丽也沿⽤了这个称号。不过后来,她们全部被称为“Mademoiselle”。路易⼗三的侄⼥、蒙庞西埃夫⼈奥尔良的安妮曾被册封为“la Grande Mademoiselle”(⼤郡主)。Madame是“夫⼈”,Mademoiselle是“⼩”,⾃然是有地位⾼低的。对应在中国语境中,前者是“公主”,后者就
是“翁主”“郡主”什么的了。
王室和奥尔良家族的私⽣⼦还有两个称号。凡是⾝份合法化了的王室私⽣⼦都被称为“Légitimé de France”,⼥⼉被称为“Légitimée de France”。路易⼗四的私⽣⼥们后来都得到了“Mademoiselle”的头衔。只是⽐起正牌的宗室郡主,她们的头衔后⾯必须缀上⾃⼰的封地,以⽰区别。⽐如,蒙特斯庞夫⼈的⼥⼉弗朗索⽡丝•玛丽,未来的摄政王妃、奥尔良公爵夫⼈,就被称为“Mademoiselle de Blois”(布卢⽡郡主)。奥尔良家族的私⽣⼦有⼀个⾮常刺⽿的名字“tard
d'Orléans”(奥尔良的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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