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
  亨利二世(Henry II)死后几年,他的最小的儿子约翰(King John继承了王位(1167——12161199-1216在位)。约翰国王被认为是英格兰众王中最差劲的一位。在成为国王之前他就恶名在外了。约翰曾纠集一野心家(careerist)对抗他的父亲。当他的兄弟理查得一世(Richard I, also known as Richard the Lionheart)在为“圣地”(Holy Land,《圣经》中的巴勒斯坦地区)而征战时,约翰则在寻求攫取王位的机会。他贪婪地为自己聚集金钱财宝。登上王位后,约翰国王行事更加不计后果。在他在位六年间,他把除了在法国的一小块地之外的所有大陆领土(Continental fief)全部丧失。许多英国人都相信那个传奇侠盗罗宾汉(Robin Hood和约翰国王是同一时代的人。许多关于罗宾汉的故事在民间口头传颂,尽管这些故事很多相互矛盾。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民众对约翰国王治下的社会环境充斥着大量严重社会问题感到不满。
  约翰国王也和教皇(the Pope)发生过争吵。1205年,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僧侣(the monks of Canterbury)冒着风险没有跟约翰国王商议就选出了坎特伯雷大主教(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新选出的主教迫不及待地去寻求教皇的承认但约翰国王迫使僧侣举行另外一
场选举以使他的财政大臣(treasurer)能成为主教。然而教皇两方的人选都拒绝了。教皇命令僧侣选他所宠幸的斯蒂芬·兰顿(Stephen Langton)作为坎特伯雷大主教。愤怒的国王把遵从教皇的僧侣驱逐出了国境并没收了他们的土地收益。为了报复约翰国王,教皇于是就对英格兰下了“禁止令”(the interdict: (in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a sentence debarring a person or place from ecclesiastical functions and privileges.),关闭英格兰的所有教堂并停止英格兰的所有公共服务仪式。教皇下达了训令(bull)将约翰国王驱逐出教会(excommunicate)并威胁要废除他的王位。约翰国王最终被迫做出了让步,不仅同意接受教皇对斯蒂芬·兰顿的大主教任命,并且承诺提供一项年贡。
  约翰国王计划用军事胜利来掩饰(whitewash)自己的失政。1213年,他建议率领他的英国臣用战争夺回他在法国失去的,但贵族们拒绝了他这个提议。相反,众多贵族成员正计划着结束约翰国王鲁莽专制的行事方式。贵族们对国王约翰的失政越发不满。1214年,诸多贵族成员聚在一起做出决定强迫国王签署他们已经准备好了的宪章(the charter)。该宪章包含了国王不可以做的事情。当约翰国王拒绝签署这份宪章后,贵族们组织起了军队并向伦敦进发。约翰国王意识到他不得不和他的贵族们讲和。1925619,国王和贵族们在兰尼米德(Runnymede),泰晤士河(the Thames River)中离伦敦不远的一个小岛会面。贵族们迫使国王约翰发誓遵守他们制定的《大宪章》(the Great Charter
                          Seal of King John
         King John of England affixed this seal to the Magna Carta.
  有63项条款(clause)的《大宪章》(the Great Charter, or the Magna Carta)是英国历史上一份极其重要的文件。它之于英国人几乎就像《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之于美国人。它被称为英国历史的“基石”(“the corner stone of English history”)。它最重要的一些规定(provision)如下:
  (1)国王必须承诺尊重他的臣属们的权利,而接着臣属们也必须尊重他们属下的权利。
  (2)商人们不会因微不足道的过失而被剥夺货物,农夫们也不会因此被没收货运马车(wagon)和农具(implement)。没有经过由大贵族组成的议会(Great Council)的同意不能征税(levy)。
  (3)不许以任何方式关押、放逐、处罚自由民(freeman)除非他被由公民组成的陪审团(jury)定罪。
  (4)国王应准许商人自由的活动并且应尊重众多城镇的基本权利(the privileges)。
  《大宪章》是英格兰宪政实践(constitutional experiment)的第一步。它尝试通过定义国王和他的贵族们之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建立起他们之间的法定关系。《大宪章》规定保护商人阶层的权益,促进了商业贸易和手工业的发展。《大宪章》为英国和美国的法律体亨利福特二世
系树立了基本的准则。它规定个人的生命、财产、自由受到保护,限制了王权。判决必须在法庭审判后才能下达。每人在被判决是有罪前都是无罪的。所有这些准则最初只是为保护特权阶层而设计,但后来扩大到保护广大的平民并建立起了西方世界保护人类权利的基础。
尽管最初《大宪章》只保护了占总人口百分之十二的自由民(freeman),而占人口大多数的农奴(serf)和农民(peasant)获得的利益几乎为零,但是《大宪章》仍然象征了英国历史发展的转折点。法律条文开始挑战封建专制(feudal despotism)。选出的24位贵族外加伦敦市长(the Mayor of London)组成的委员会负责保障《大宪章》的执行。如果国王违反了条款,该委员会拥有向国王宣战的权利。

议院的开始(Beginning of Parliament
  《大宪章》于1215年签署后,约翰国王从未有执行它的意图。他反对任何妥协,认为唯一能使他的权力得到保障的方法就是战争。他雇佣了士兵并发动了战争,但最终失败并于1216年逝世避免了制造更多的问题。
  他的九岁儿子被推上了王位成为亨利三世(Henry III)(1207-12721216-1272在位)。在他执政之初并未担当任何重大角,因为他处于以他名义治理这个国家的一贵族的控制之下。随着亨利三世慢慢长大,他决定接收权力并以自己的方式统治国家。亨利三世和法国公主,普罗旺斯的埃莉诺(Eleanor of Provence)结婚后便安排因此涌入英格兰的他的国外的亲信进入教堂和政府的重要位置。他向法国发动了代价高昂的战争以图重新夺得失去的领土。1258年,他为了自己的儿子要求增加开销,这导致了严重的事态。亨利三世在很多方面都很像他的父亲,一些历史学家把他们比喻成chips off the same block
  领导贵族们反抗亨利三世的那个人名叫西蒙·得·蒙特福特(Simon de Montfort)。他是法国一个古老贵族家族的成员,因为他和亨利三世的妹妹结婚而拥有很大的影响力。他被英国历史铭记不仅是因为他作为自由的拥护者(a champion of liberty),而且他还是优秀的战士。1258年,在他的领导下,贵族们强迫亨利三世以及他的儿子爱德华王子(Prince Edward)发誓接受《牛津条例》(the Provisions of Oxford)。《牛津条例》最主要的两项条款是:亨利三世应任命新的24人议会,其中一半成员由贵族担任;国王应有一个有15个贵族和主教组成的永久性团体辅佐自己,没有该团体的同意国王不能下达旨意。国王拒绝执行《牛津条例》。在蒙特福特领导下,1264年贵族们的军队在英格兰东南部和国王作
战。结果1265年国王和整个皇族被击败并被贵族们俘虏。
  在亨利三世被关押后,蒙特福特决定改革整个政府。那时已经存在由贵族和神职人员组成的大议会(the Great Council, established after the Norman Conquest and derived from the Anglo-Saxon Witan)。国王不时召集议会举行会议以获得执行重大政府事务的建议。现在西蒙和他的支持者决定对大议会的组织结构做一些改变。除了贵族成员和高级教士(prelate),每个郡(county)的两名普通骑士以及每个高度发展的城镇(more flourishing town)的两名公民(citizens)被允许加入大议会的成员里参与讨论,大议会(the Great Council)于是就改名为议院(Parliament)。“Parliament”源自法语单词,意为“发言”(speak)。因此新的机构意思就是讨论或争论事件的地方。
  早先,尽管平民代表(the commons: knights and citizens)和上层统治者(Lord: barons and bishops)同坐于会议厅,但受到贵族们的冷落和嘲笑,影响力有限。后来,平民选择自己单独成立一个和上层贵族分离的议会(chamber)举行会议。由平民组成的议院成了“下议院”(the House of Commons,而由贵族和神职人员组成的议院成了“上议院”(the House of Lords。两院一起组成了英格兰的立法机构。这种机构的形式是世界
历史上伟大的首创。议院的会议在泰晤士河畔的威斯敏斯特区(Westminster)皇宫大厅举行,但最初只有接到国王的邀请议院才开会。它的任务是向国王提出建议。下议院代表可以以诉状(petition)的形式向国王提交意见和建议。这些诉状实际上是最早的议院议案(Parliament bill),当国王准许通过后,便成为正式的法律。即使到了现在皇家的认同(assent)仍用法语书写——英语的意思就是“the King/Queen permits it”。
当时议院没有选举、没有政党,而且上议院的作用影响要远比下议院重要。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