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导向目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3.26
∙【字 号】淄政办发[2008]41号
∙【施行日期】2008.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导向目录(试行)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8〕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引导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信息产业局、市机械工业协会、市建材冶金工业协会、市化学工业协会、市轻工业协会、市纺织工业协会、市医药行业协会等9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淄博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导向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导向目录》)。该《导向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导向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等三类目录组成。其他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允许类,不列入《导向目录》。
对鼓励类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搞好服务,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和淘汰类项目,按照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要求,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
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有关部门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对淘汰类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落后产品,各区县、高新区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予以淘汰;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和使用。
《导向目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发展实际进行动态修订。《导向目录》由市经贸委、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淄博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导向目录(试行)
一、机械行业
第一类鼓励类
1. 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
2. 五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制造
3. 新型传感器开发及制造
4. 汽车高性能轴承、铁路轴承、精密轴承、低噪音轴承制造
6.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制造
7.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风力发电、太阳能、氢能、潮汐等)
8.大型商用核电站核级设备及其泵、阀、仪表、电器开发制造
9.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关键设备制造
10.10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关键设备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
11.集散型(DCS)控制系统及智能化现场仪表开发及制造
12.精密仪器开发及制造
13.自动化焊接设备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4.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车模具设计与制造
15.可控气氛及大型真空热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城市越野汽车 16.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设计制造
17.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
18.粉煤灰储运、利用成套设备制造
19.废旧电器、塑料、废旧橡胶回收利用设备制造
20.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设备制造
21.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开发制造
22.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综合采掘、装运成套设备及大型煤矿洗选机械设备制造
23.2000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成套设备制造
24.大型油气集输设备制造
25.自动化高速多成套印刷设备制造
26.种、肥、水、药高效施用和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具制造
27.5吨/时以上种子加工成套设备开发制造
28.禽、畜类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制造
29.农、林、渔、畜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30.秸秆综合利用关键设备制造
31.农业(棉花、水稻、玉米、豆类、薯类、草饲料、油菜等)收获机械制造
32.营林及人工植被工业化生产设备制造技术开发
33.大型工程施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
34.电控内燃机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开发与制造
35.蓄冷(热)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36.大型能量回收装置成套设备设计制造
37.7000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成套设备设计制造
38.高性能清淤设备制造
39.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备制造
40.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1.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
42.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
43.地质灾害监测治理新技术及设备研发
44.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制造
45.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及设备
46.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处理设备制造
47.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设备制造及工程建设
48.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9.石油天然气修井、测井、钻井、物探设备及海洋油气田开发工程设备制造
50.60万吨/年及以上精对苯二甲酸(PTA)关键设备制造
51.30万吨/年甲醇、60万吨/年间接制油、100万吨/年煤直接液化制油及以上关键设备制造
52.1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制造
53.冷热连轧宽带钢轧机、薄板坯连铸连轧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及关键部件制造
54.高精度铜、铝加工(板、带、箔、管材)生产设备制造
55.火电厂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锅炉、窑炉配套除尘设备制造
56.锅炉及火电厂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制造
57.难降解高溶度工业废水处理设备制造
58.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
59.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再制造
60. 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系统设计开发(汽车发动机:升功率40KW以上的柴油机、升功率50KW以上的汽油机;电控直列式喷油泵、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控高压单体泵以及喷油器、喷油嘴,以及汽车动力总成电子控制系统;排放达到国Ⅲ标准的中小功率电喷摩托车及大于250ml排量摩托车设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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