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分销渠道是汽车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市场营销组合中的一个关键因素。
汽车从生产企业出发,经过一定的中间销售环节,方可到达最终消费者手中。在庞大的汽车流通领域,汽车分销渠道的模式类型多样,不同的汽车企业,从自身的特点出发,采取了各有所异的汽车分销渠道模式。
据中国行业研究院(www.18report/)调研分析,汽车分销渠道的模式可以分成以下5 种类型:
1、由汽车生产企业直售型(汽车企业零层渠道模式)
汽车生产企业不通过任何中间环节,直接将汽车销售给消费者。这是目前最简单、最直接、最短的销售渠道。这种模式的特点为产销直接见面,环节较少,有利于降低流通费用,还能的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迅速开发与投放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汽车产品。但这种销售模式也有其劣势,主要是需要生产企业自已设置销售机构,不利于专业化分工,很难做到广泛分销,
不利于企业拓展市场。
汽车生产企业先将汽车卖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种模式是通过一道中间环节的渠道模式。其特点是,中间环节较少、渠道较短,有利于生产企业充分利用经销商的力量,扩大汽车销路,提高经济效益。目前我国许多专用汽车生产企业、重型车生产企业都采用这种分销方式。
3、由生产企业经批发商转经销商直售型(二层渠道模式)
汽车生产企业先把汽车批发销售给批发商(或地区分销商),由其转卖给经销商,最后由经销商将汽车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种是经过两道中间环节的渠道模式,也是销售渠道中的传统模式。其特点是中间环节较多,渠道较长,一方面,有利于生产企业大批量生产,节省销售费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经销商节约进货时间和费用。这种分销渠道在我国的大、中型汽车生产企业的市场营销中较常见。
4、由生产企业经总经销商转经销商直售型(二层渠道模式)
汽车生产企业先委托并把汽车提供给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由其销售给经销商,最后由经销商将汽车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也是经过两道中间环节的渠道模式。其特点是中间环节较多,但由于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不需承担经营风险,易调动其积极性,有利于开拓市场,打开销路。
5、由生产企业经总经销商给批发商后转经销商直售型(三层渠道模式)
汽车生产企业先委托并把汽车提供给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由其向批发商(或地区分销商)销售汽车,批发商(或地区分销商)再转卖给经销商,最后由经销商将汽车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是经过三道中间环节的渠道模式。其特点是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为生产企业销售汽车,有利于了解市场环境,打开销路,降低费用,增加效益,而其缺点是中间环节多,流通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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