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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号)及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关于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决定,现制定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如下: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一、政策目标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宗旨是,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内外需协调发展。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二、政策内容
(一)补贴行为及对象。
、年月日至月日,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换购轻型载
货车”)。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汽车补贴、年月日至月日,农民购买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年月日至年月日,农民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本方案所称的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吨但不超过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本方案所称的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二)补贴产品及企业的确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生产上述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
任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换购轻型载货车,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车主应当提供必备的要件,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三)补贴比例及金额。
、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元。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元。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元。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四)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省级财政负担。
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汶川地震”个重灾县,地方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上述地区可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补贴力度。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五)补贴资金申报。
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书,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书,机动车销售发票,
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乡镇财政部门审核补贴时,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核查随车附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或“”或“”、“总质量()”项大于1800kg但不超过6000kg的,确认为轻型货车;“车辆型号”项为第一位数字为“”、“排量和功率()”项中排量不超过的,确认为微型客车。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六)补贴资金审核拨付。
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采取“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方式,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采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方式的,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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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实行“事先预拨、事后清算”。根据测算的各省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按的比例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落实地方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在个工作日内下达补贴资金预算,根据预算及时将不少于的补贴资金拨付,其余补贴资金按需求进度拨付。补贴资金通过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拨款。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
每年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核实汇总本地区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七)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汽车摩托车价格监管,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联合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及企业准入严格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为享受补贴的车辆办理牌证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按规定严格办理登记。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汽车回
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虚假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行为,规范和完善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汽车摩托车销售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检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和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格执行“三包”有关规定,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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