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核准李韩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3.05
【字 号】吉银监复[2012]53号
【施行日期】2012.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春汽车【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吉林银监局关于核准李韩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2]53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你部《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关于李韩鹏同志拟任长春汽车城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吉营发〔2012〕19号)收悉。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核准李韩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部接此批复后,可对李韩鹏任职,任职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