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
⾮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限延期,签注⾄2099年12⽉31⽇。9座以上⾮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20年。
⼀、最新规定
国家实⾏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机动车年检新规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驶。报废的⼤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
汽车报废分多个类型。9座以下(包括9座)的⾮营运车,使⽤期限为15年,达到报废期限后要求继续使⽤的,可以申请延缓报废10年。从第16年起,每年需定期审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使⽤期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10年。从第11年开始,每年审验两次,从第16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总质量⼩于或等于1.8吨的微型货车,使⽤期限为8年,不准延缓报废。总质量⼤于1.8吨的轻型货车及⼤型货车,使⽤期限为10年,可延期5年,在此期间每年审验两次。拖挂的货车只能使⽤8年,不得延缓报废。
单位货车的使⽤根据车辆的总质量⽽有所不同,总质量⼩于等于1.8吨的货车、全挂货车使⽤年限为8年,不得延缓报废。
1990年7⽉7⽇以后注册的总质量⼤于1.8吨⼩于6吨的货车和其它重⼯业、中型载货汽车,使⽤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的,车主提出申请,并定期检验,可以处长使⽤,但最长不超过5年。
⼆、机动车报废所需材料
(⼀)《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队车管部门抽取)。
(⼆)《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驶证》。
(五)⼆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车辆提供《居民⾝份证》和复印件。
不同车型的报废年限不同,最长为15年。到达使⽤年限之后,如果要继续使⽤的,可以申请延期报废。家⽤汽车⽬前没有报废年限的规定。机动车申请报废可以得到⼀额的补助,这也是国家为了⿎励车主对不能使⽤的车辆进⾏报废制定的政策,以保证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