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分新规细则
2023交通违法记分新规细则,最近,某某某发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2023交通违法记分新规细则。
2023交通违法记分新规细则1
12月27日,某某某发布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人管理和交通违法记分制度。
据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这次新发布的内容对卡友们有什么影响呢?跟着一起来看看!
周期记满12分不降级
推行学法减分措施,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不记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
○某丨摘自《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此外,记分周期满12分,可以通过学习和考试实现不降级。
驾照分是卡友的命根子,此次记分政策的改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卡友压力。
中重卡禁驾情形增多四项
从新规来看,对于中重卡货车驾驶人的监管将更加严格,申请条件要求提升,中重卡禁驾的情形也从三种增加到七种。
还新增了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三种情形,将被禁止增驾的规定。
○某丨摘自《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替人消分,一次性记12分
此前替人消分可能面临暂扣驾照、被的情况,但根据新的法规来看,替人消分会被一次性记12分。
○某丨摘自《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在此还是要提醒各位卡友,替人消分这种做法终归是违法的,安全规范驾驶少记分,才是保级的最好办法。
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新规从登记审查入手,严格核查运输资质;发现危险品运输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某丨摘自《机动车登记规定》
危险品运输车辆本就是“危上加危”,切勿把生命当玩笑。
以下交通违法行为降至9分
1、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由12分降至9分)
2、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12分降至9分)
○某1摘自《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由12分降至9分)
4、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由12分降至9分)
6分交通违法行为有所调整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分数调整)
2、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新增)
3、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新增)
3分违法行为部分上调和下降
1、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由6分降至3分)
2、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由6分降至3分)。
4、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调整至3分)
以下交通违法行为降至1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3分降至1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至1分)
3、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3分降至1分)
从此次违法记分调整来看,记分政策更加人性化:记分周期满12分,可以通过学习和考试实现不降级,以及部分记分处罚下调,这些都是对卡友的利好消息。
但是不管规定如何变化,只要遵守交规,安全行车,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2023交通违法记分新规细则2
最近,某某某发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记分制度后,交通违法记分的具体规则一直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附件形式呈现,此次作为单独制定的部门规章,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整体优化,调整了记分项目和分值。
其中,多数调整内容为减少记分或部分情形减少记分,少数增加记分,并增加、移除了部分条款。和小客车驾驶员息息相关的重点条款变动如下:
【减少记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则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记2分,改为“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记1分”。新规移除了“二轮”限制,三轮、四轮摩托车也要戴头盔。
【部分情形减少记分】
肇事逃逸: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12分。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9分。
机动车号牌:
旧: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
机动车年检新规
未按规定验车: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记3分。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其他机动车,记1分。
【增加记分】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不礼让行人从2分升为3分”的说法是误传,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某某某第123号令起,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已经按3分记了,本次新规与之前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