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4.06
【字 号】北政办[2010]26号
【施行日期】2010.04.0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10〕26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积极推动电动汽车产业顺利、健康发展,州政府决定,成立海北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部署、协调、指挥、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其领导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查 科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柳万青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展 洁   海北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胡绍军   州发改委副主任
  星生录   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宁州交通局副局长
  张文财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哈廷瑞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阚道静州环保和林业局副局长
  胡永玕州旅游局副局长
  尹京辉门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永义祁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立中刚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安木拉海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岩海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北供电公司,张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靳发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工作落实
电动小汽车
情况,向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