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充电桩服务合作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2、系统设备数量: 台。中华电动汽车网安装位置: 。产品型号: 。乙方可通过该系统在甲方管理范围内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二、合同期限
1、本充电服务合同合作期限为 年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限期满时,在同等条款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三、相关费用
1、电费:乙方自行为系统安装独立计量电表,并承担费用。系统产生的电费以该独立计量电表上的实际读数以及国家电网实际执行的电价为基准,每季度结算。次季度第一个月第7个日历日之前,乙方需向甲方结清上季度所有电费。
2、管理费:系统共包含 台充电装置,每台管理费人民币 元/年。合同期限内,管理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管理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3、管理费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本协议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期限第一年。第二年及第三年管理费的支付节点分别为上一年结束之前十个工作日内。管理费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就占用甲方车位而需支付给甲方的全部车位使用费。
4、如遇甲方对停车场进行设备升级、翻新装修等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将设备拆除、封存或转移,待甲方恢复正常营业后书面通知乙方安装复
位,此期间涉及的相关费用停止计费和支付,同时合同期限将顺延。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可能影响停车场设施安全的行为提出改正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足额按期支付管理费和电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临时供通电源供安装工程使用或日后运作电源,并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不会间断电源供应,以保证该系统正常提供充电服务。对于因电力部门临时停电、电力检修或其他非甲方过错导致的电源供应中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负责系统安装施工所引起或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公司向乙方提供乙方敷设充电桩所需的电力资源。
4、在本合同期限到期或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之前,除设备自身损坏外,甲方不得对该系统的设施擅自进行移动、拆除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变动,并有义务对乙方系统设施尽到妥善保管责任,防止出现人为丢失或破坏。如设备出现丢失或破坏系由甲方原因造成(包括其员
工的疏忽、放任或故意行为),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由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则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第三方承担责任,配合乙方或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迅速维修,更换或重新安装。
5、甲方保证其对 地下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在本合同期限内保持有效。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其具备经营充电系统的合法资质。
2、在本合同期限内,该系统将安装于本合同所约定的位置,但其所有权(包括系统下的所有知识产权)属于乙方。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该系统设备。
3、在进行系统安装施工前,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将施工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所用设备和材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4、乙方负责对该系统作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结束合作后乙方负责将施工部分恢复原状。
5、乙方就系统进行的前述施工、安装和运行,不得对停车场场地造成任何破坏、损害,也不得影响甲方对停车场的正常经营。如由于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提供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系统的漏电、着火、自燃、掉落、倒塌等,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责任,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或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或支付给甲方。就由可归因于乙方原因产生充电桩事故引发的该等第三方损失而针对甲方提起的索赔请求,甲方应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7、对于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擅自拆除、移动、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变动该系统的,从而导致的任何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但因乙方未尽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义务导致的损害除外),如果对乙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则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要求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双方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合同,若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根据相应的损失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合作期限内,如乙方欠交电费或管理费,除补交该等相关费用外,应按照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交付滞纳金。乙方如果未能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催缴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包括逾期租金及滞纳金在内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给充电系统供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连续拖欠相关费用达三十(30)日(含),甲方在收取滞纳金的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所作的承诺,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且由上述违约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如有)则全归守约方所有,违约方无任何异议。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由于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由败诉方承担法院受理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定义不可抗力条件为战争、地震、严重的水灾、台风、火灾、雷灾以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超自然因素。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以致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将免除其不履约或因此延期履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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