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准10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便捷、省力,价格适合,受到百姓的欢迎,市场与产业不断扩大,用户的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发展,为了迎合百姓口味,我市的电动自行车型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逐步取消成为摆设的脚踏、链条和飞轮人力骑行功能,同时已被电池容量扩大,续驶里程提高、车重增加,完全是一辆摩托车功能所代替。 在电动车产业早期,我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早已出台以经贸委为主并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环保发布实施联合文件:锡经贸发[2004]8号文“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符合国家标准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这类车辆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文件在国内城市交通管理史上起到很大推进作用。 200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明确了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作为非道路车辆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按照我国道路交通管理,而超出电动自行车GB17761-1999标准的,由动力驱动的这部分车辆则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因此须尽快制定我国电动摩托车标准和企业及产品准入机制,将电动摩托车产品纳入机动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出台背景 电动摩托车标准制定工作,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委会,摩托车分委会共同组织,吸收行业相关的单位(包括摩托车企业,电动自行车企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检测机构,电动汽车企业、电池企业、电机企业)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共同讨论、开展标准的制定工作。 2006年6月29日在天津召开了标准起草工作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了首批制定的6项标准,并初步确定了6项标准的结构框架。六项标准分别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它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及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另有二项为行业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 其中《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试验方法》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为主执笔单位,《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通用技术条件》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及续驶里程试验方法》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标准由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摩托车研究所)为主执笔单位,《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标准,由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主执笔单位,起草组成员共同参加标准的研究、讨论与标准草案验证工作。 标准的制定原则 标准起草前,了解到目前国际上没有电动摩托车方面的标准,标准起草委员会只收集到台湾的有关电动脚踏车的标准草案。所以,标准的起草主要参照了现有GB/T18384.1~3-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T18386-200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16486-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试验方法》、GB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GB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GB10069.1-2006《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噪声工程测定方法》、GB/T4942.1-2006《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GB/T5171-2002《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0405-2009《控制电机型号命名方法》及GB/T13202-2007《摩托车轮辋系列》,以及台湾的CNS《电动机器脚踏车安全要求(草案)》、《电动机器脚踏车最高速率试验方法》、《电动机器脚踏车行驶时电池电能消耗率试验方法》、《电动机器脚踏车充电一次续航距离试验方法》等标准,并结合目前我国电动摩托车的产品实际状况起草形成了该标准讨论稿。 因充分考虑不限制电动摩托车的技术发展,标准制定为安全强制和推荐性国家标准,以指导和规范电动摩托车企业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标准只规定电动摩托车不同于燃油摩托车,针对电驱动的特点,规定相关的强制性安全要求,而与燃油摩托车一致的安全要求则要满足燃油摩托车的标准要求,例如:制动、外部凸出物、扶手等相关标准。 标准起草过程说明 2006年6月29日-30日第一次会议,在天津召开标准起草工作组会议,讨论标准框架和主要内容构成。 2006年9月8日-9日第二次会议,在上海召开标准讨论会,对形成的标准草案进行讨论,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王富昌副司长、于永波处长出席会议并作指导,参加会议的还有上海、江苏、浙江省经贸委领导,中机车辆中心、4个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无锡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动自行车企业及标准起草工作组单位,与会代表对包括电动摩托车安全要求在内的6项标准进行了逐条的讨论。并听取了地方经贸委对电动摩托车行业的发展以及标准起草的建议,形成标准草案第二稿。 2006年10月8日-9日第三次会议,在无锡召开电动摩托车标准研讨会及标准讨论会,研讨会除了专家组成员之外,还邀请了世界电动车协会主席陈清泉、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亚太电动车协会执行委员周鹤良、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所应朝阳、电工协会电动车辆分会秘书长孙力及电动车辆企业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各位专家对电动车辆管理以及对标准制定的一些想法。研讨会后对标准进行进一步讨论,产业政策司于永波、公安部无锡交通管理科学研究院应朝阳、吴云强出席会议,工作组成员以及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2007年1月30-31日,中国汽车技术中心及上海摩托车研究所两级标准的主笔单位,对整车的6中华电动汽车网项标准进行了一次统稿,确定了最后的征求意见稿,发工作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2007年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先行发布QC/T 791-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和QC/T 792-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 2009年11月国家标准委正式出台四项国家标准 |
GB 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GB/T 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T 241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GB/T 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结束语
无锡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是标准化研究机构并在中国无锡标准服务网WWW.STDWX.ORG 设立无锡支柱产业电动车标准平台。为无锡电动车产品多样化发展提供标准化体系指导。
回顾标准发展历程,我国GB17761-1999在10年前就走在世界的前沿。日本雅马哈因积极采用中国标准出口欧盟市场而起死回生。无锡的企业也大量出口。
最近,欧盟针对中国电动自行车产品,已于2009年1月31日正式启动实施CE认证和新的三项标准,即EN 15194-2009、DIN EN 15194-2009、BS EN 15194-2009,这三项标准的
核心技术是“凡出口欧盟的电动助力自行车最高电压48V(直流)、最高功率250W,当时速达到25公里时,输出功率自动降低,最后切断电源,达到限速安全要求。”希望我们的企业也积极采用欧盟标准,那么城市交通会更加安全。企业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来制造产品。
电动摩托车系列标准的出台体现了中国环保产品标准的国际水平,在指导下一代产品的发展上更要积极响应“标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一2009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积极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工作,为无锡的产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供稿单位:无锡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