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劳动安全卫生
1.1.1设计依据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0;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7)《女职工劳动保护规范》国务院第9号令。
1.1.2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1、充电安全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知国家有关用电安全规定和触电急救法。
(2)操作人员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3)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及防护用品,在潮湿区域工作时应注意做好安全措施。
(5)充电操作步骤
①检查充电机三相输入和直流输出线的连接插头是否可靠。
②选择是否在电池管理模式下运行,根据电池特性设定合适的充电总电压、单体限制电压和充电电流等参数,第一次设定好参数后无特殊情况请勿擅自改动以上参数,下次充电时
能自动显示最近一次的充电参数。
③作好充电记录。
④若接触器、液晶屏显示、风扇等工作不正常,请勿开机,等待维修处理。
(6)充电注意事项
①充电过程中应密切监控充电机的运行状态,包括充电电流,充电电压和电池温度,如有电池管理系统运行还须检测单体电压变化。
②电池接近饱和后电池电压上升较快,应密切观测及时停止充电。充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处理,记录故障现象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待相关人员处理。
③若动力电池出现温度过高、冒烟、着火或爆炸等情况,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执行。
④充电过程中如发现充电机内部响声异常、电流电压显示异常、充电机内有不正常气味或烟雾产生、液晶显示异常、各信号指示灯显示异常等请立即停机处理,以免造成更多的元
器件损害。
⑤充电过程中严禁靠近充电机和电池,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突然断开电源或负载电源插头。
⑥充电车间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充电时应确保车间内通风正常,并定期检查风扇是否工作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上报维修,保证通风装置的正常使用。
⑦如遇雷电天气,因空气湿度较大,请将充电机先接通电源,待充电机工作30中华电动汽车网分钟后才能开始充电。
⑧若某台充电机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应将同属于该充电架上的充电机全部停机,切断该充电机架的三相电源总开关后才能取下维修。
⑨严禁非专业人士拆开充电机,所有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如发生故障,为避免充电机电容剩电危机人身安全,故障发生后应过15分钟才能拆开充电机维修且维修时应做防静电措施。
⑩充电机应做好绝缘措施,严禁在充电机上堆放其它物品,充电现场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⑪充电车间内必须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⑫工作时操作人员应时刻防止撞伤、触电、动力电池意外坠落等伤害。
⑬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及将生产器具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⑭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2、防雷
办公服务用房按三类防雷建筑设置防雷装置,接闪器:在屋顶采用Φ12镀锌圆钢作避雷带,屋顶避雷连接线网格不大于10Mx10m或8mX12m,梁、柱、钢筋做引下线,基础钢筋做接地体的防雷设施。充换电站电气设备接地应符合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和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的相关要求。所有电气的设备基础埋件,配电箱、电缆分支箱、风机外壳、百叶窗、电缆沟及站内非带电金属部件,均需要可靠接地。充电站的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及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尽量控制其接地电阻达1欧姆,不得大于4欧姆。
为避免配电系统遭受雷击及过电压保护,在系统内配置浪涌保护器。
3、防触电
高压侧10kv为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低压380/220v系统保护采用TN-S系统,所有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构件等均须与接地系统连成电器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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