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2019年5月28日,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行改革,对列入《目录》的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认证。此次改革后,汽车及零部件产品被列入《目录》。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也进入了发展新阶段。
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关键词:汽车零部件;CCC认证;发展探索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自2011年获批筹建,2014年11月10日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正式成立。认证中心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要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汽车产品进出口数量和规模持续增加,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逐渐成为出口创汇的主要产品。
1.汽车产业现状
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民生产业,汽车产品质量关
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出现,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汽车消费理念,使人们对汽车有了新的认识,开始享受高科技带来的方便快捷。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显示,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增长6.6%和8.2%;2020年1~5月,全国累计销售新车1212.6万辆,同比下降0.2%;其中新能源车累计销售104.2万辆,同比增长1.1倍。
2.改革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2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方式的公告》(2019年第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的认证制度改革要求,认证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主动联系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全面梳理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进一步推动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3.认证范围及要求
认证范围:目前新能源汽车领域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涉及到的产品有:(1)整车及驱动系统:整车;(2)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动力电池;(3)充电和换电设施;(4)电控系统:电控单元;(5)其他关键零部件:整车控制单元、电源模块、高压线缆、高压部件、安全附件等。认证要求: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要求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1、除燃料电池汽车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单体能量密度不得低于300Wh/kg,系统能量密度不得低于150Wh/kg,系统的整车功率密度不得低于1.5kW/L;2、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单体和系统单体均应通过安全碰撞试验,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应能自动切断高压电,防止车辆被引燃。动力电池热失控后的泄压保护装置应有效。动力电池单体和系统单体均应符合《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安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3、动力电池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单体的循环寿命不得低于5000次。
4.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工作在不断发展,但是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
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规标准不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后,取消了CCC认证目录,只有3种认证种类和检测要求。由于我国目前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与国际上先进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在制度设计、标准规范、实施办法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存在很多空白和模糊地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中国属于一项行政管理制度,由于我国国情的差异,与其他国家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在汽车产品领域,中国与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有不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不同的认证标准对同一产品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2.监管模式不适应。由于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模式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相比较存在较大差异,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重点、监管手段等方面都有很多不适应之处,包括对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的监管模式等,造成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漏洞。3.技术机构能力不足。目前我国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检测技术能力不强、标准不统一、工作效率较低等方面。
5.发展建议
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后的新领域,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对认证中心来说,要做好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一是要在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工作中继续发挥国家认监委的统一管理作用,强化标准、技术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公告和风险监测等体系建设。二是要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快完善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管机制。三是要强化工作统筹,持续加强对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不断提升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工作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认证中心将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新定位,以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为主线,持续推进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业务发展,通过扩大CCC认证范围、提高CCC认证认可能力、提升CCC认证服务水平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汽车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业务能力,全面推动汽车及零部件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中心而不懈努力。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是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含4类+3类)、自愿性产品认证(含3类+2类)以及检测和标准服务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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