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Yi)节 填写投保
确定保险方案后,业务(Wu)人员 (含代办署理人员)应协助投保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
〔一〕工(Gong)作流程
1.为了确保投保单的内容真实、可靠,在填写投保单前,业务人员应查验投保人所(Suo)带证件。
2.被保险人(Ren)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新保业务需要携带投保车辆行驶证、被保险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被保险报酬“自然人〞的新保业务需要提供的单证:投保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
4.约定驾驶人员时,需要提供约定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5.对于个别未上牌照的特种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要求投保人提供购车发票或固定资产入
帐凭证。
6.被保险人地址要尽量详细,对于被保险报酬“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主要处事机构地址地,投保报酬“自然人〞时填写投保人常住地址,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二〕投保单可采纳以下方式(Shi)填写
1.投保人(Ren)亲自填写。
汽车牌照网上选号2.投(Tou)保人口述,由我公司业务人员或代办署理人员填写后由投保人签字。
3.在未来(Lai)公司将设立网上投保系统、触摸屏等投保东西,投保人操纵此类东西,自助录入,打印后由投保人签字。
4.投保单的填写必(Bi)须笔迹清楚,如有更改,投保人应在更正处签章。
5.投保报酬“自然人〞,不是由投保人打点投保手续时,或投保报酬“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由投保人出具“打点投保委托书〞,载明“授权委托xxx以本投保人名义打点xxx车辆的所有投保事宜〞。投保报酬“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元公章;投保报酬
“自然人〞时,由投保人签名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打点投保的经办人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打点投保委托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自然人时)及打点投保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均要附贴在投保单反面。
“打点投保委托书〞也可以直接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栏中注明代办人姓名的形式落实。
〔三〕填(Tian)写投保单
1.投保人(Ren)信息填写要求
1.1投保(Bao)人〔名称/姓名〕:投保报酬“法(Fa)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全称 (与(Yu)公章名称一致);投保报酬“自然人〞时,填写个人姓名(与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一致)。投保人名称一律填写全称,必需完整、准确,不得使用简称。
1.2联系〔投保人〕:填写投保经办人的固定号码或者号码;投保报酬“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填写其常用联系。
2.被保险人信息填写尺度
2.1被保险人〔名称/姓名〕: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被保险人是单元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被保险人是个人时为“自然人〞。
2.2被保险报酬法人时,必需如实、准确地填写完整的单元名称,不得使用简称。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包罗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2.3有些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元之间联营,但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也要如实、准确地(Di)填写完整的单元名称。
2.4被保险(Xian)报酬“自然(Ran)人〞时,此项必需如实填写个人姓名(与被保险人有效(Xiao)身份证明一致)。被保险人名称一律填写全称,必需完整、准确。
2.5行驶证车主:指投保车辆的车辆行驶证上标注的车主名称,通常情况下被保险人名称与车辆行驶证车主名称一致。对于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的情况,应提供由行驶证车主出具的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车辆关系的证明或契(Qi)约。
2.6被保险人地址:被保险报酬“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主要处事机构地址地,为“自然人〞时填写常住地址,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2.7联系〔被保险人〕:填写被保险人常用的固定号码,或者号码。被保险报酬“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被保险人指定联系人的号码;被保险报酬“自然人〞时,填写被保险人号码,严禁用代办署理人号码代替。
3.投保车辆信息填写尺度
3.1号牌号码:填写车辆打点机关核发的号牌号码,按照投保(Bao)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录入。除字母和数字外,一律不添加点、横杠、空格等符号。如:陕ACl234,WJ011234,使001234,号牌中所含的字母一律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