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设备管理制度(实用6篇)
一、目的
对xx快运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综合上述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xx快运所有运输车辆。
三、职责
3.1车辆主管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总站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四、工作流程
4.1由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清点随车工具,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1.1日常维护的主要内容: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部件连接的紧固情况。
2、保持“四清”即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四漏”即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
4、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检查检验车辆基本设施(如灯光、雨刷器、四轮轮胎气压、各个仪表、方向、制动、水箱、发动机机油、润滑系统等)。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生产运输任务。汽车日常保养常识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8000-10000公里,对车辆进行常规定期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4S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认真填写运行保养周期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开据车辆保养维护单据由驾驶员到定点维修站进行保养。
4.2.3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4.3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保养
xx快运运营车辆根据各自车辆的实际情况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保养,上线检测(包括:灯光、四轮、侧滑、尾气、制动、传动系统等),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出车运输。
4.4建立车辆档案
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5油料的.补充
4.5.1燃油的补给应在总站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请示部门主管。
4.5.2每天收车前,驾驶员要核查当日的用油量,如发现耽误次日的出车运输及生产用车,则应当日开出油票将油箱加满,并记录加油量和加油时的公里数,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
车辆维护保养常识
在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中,我们往往忽视了很多细节,如果对这些小问题加以重视,就会给车辆的维护及保养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1.发现渗漏的汽车润滑剂、空调氟里昂以及其他液体,一旦发现汽车的渗漏现象要立即修复故障。
2.检查阻气门。阻气门安装得不好,是造成汽车对空气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
3.避免燃烧机油。如果从排气管中排出的是蓝或蓝白的烟,则表明汽车是在燃烧机油。这样对空气的污染很大,应立即检修发动机。
4.我们最常忽略的是汽化器和喷油器的空气通道,要经常对这两个通道进行检查。如果松动了,紧一下;如果破损了,应立即更换。
5.污秽的过滤器将迫使发动机燃烧更多的油料,从而造成污染。因此,应该按照过滤器生产厂家的要求,经常进行更换。
6.不要冷启动。在发动机尚冷却时开动汽车,会增加汽车对空气的污染和燃油消耗。因此,在发动机尚未预热完毕时,千万不要开动汽车。
7.尽量减少发动机空转。发动机空转,汽车停止运动,产生更多的污染气体。除非万不得已,不要空转发动机。
8.对汽车加速踏板的控制要谨慎。快速加速所消耗的燃料是通常情况下的1.5倍,从而产生过多的废气。突然制动也会造成过多的废气排放。
9.保持经济时速。汽车最经济的行驶速度在55-70公里/小时之间,这时汽车用油较省,排放的废气也较少。
10.汽车从完全静止状态到运动,所需油量要比慢速状态到快速状态多得多,因而尽可能地避免完全停止。
11.在给汽车加油时,大量汽油的挥发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加油过程中动作要快,而且加完油后要及时将油箱盖紧。
12.加油次数越少,汽油挥发对空气产生的污染就越小。但油加得不能太满,一般要比满箱少几升,这样在汽车开动时不至于有油溢出。
一、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管理措施,保证公司车辆每次出行的安全,保证驾驶员、押运员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出门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人员资格证检查:检查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状况。
2、车辆检查:检查车辆罐槽的阀门、罐体,以及是否做到专罐专用;检查车辆状况。
3、设备检查:检查车载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危险品安全警示灯、危险品挂牌;检查GPS运行设备状况。
(二)、检查要求
1、检查驾驶员驾驶证、危运证,押运员上岗操作证。证件不齐不得上岗。
2、检查阀门是否有泄漏、严重腐蚀等现象,大盖、罐体是否完好。如发现有上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送修,经安全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专罐专用,严禁混罐装载。
3、每辆车配备一只灭火器(罐车两只),如发现使用过期或无压力的灭火器具,应立即向安全科申请调换。不得损害、擅自挪用消防器具。车辆必须配备静电导链(挂车、罐车必须配有二次接地)。
4、车顶须有安全警示三角灯,并保证夜间行驶能够点亮,车辆前后各挂危险品挂牌一块。装载过固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认真检查车内是否有残余危险品,确保下次装载、运输的安全。
5、驾驶员自觉检查车辆的制动、轮胎、大灯是否完好。
6、车载GPS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检查对讲机能否进行通话,以及监控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