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执行标准: GA468《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与方法》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一、前轮侧滑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打开锁止装置,拨动滑板,仪表清零。
(2)车辆轮胎气压、花纹深度符合标准规定,胎面清洁。
2、检验程序
(1)车辆正直居中驶近侧滑检验台,并使转向轮处于正中位置。
(2)以3~5km/h车速平稳通过侧滑检验台。
(3)测取最大示值。
3、注意事项
(1)车辆通过侧滑检验台时,不得转动转向盘。
(2)不得在侧滑台上制动或停车。
(3)应保持侧滑台滑板下部的清洁,防止锈蚀或阻滞。
二、制动性能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检验台滚筒表面清洁,无异物及油污,仪表清零。
(2)车辆轮胎气压、花纹深度符合标准规定,胎面清洁。
(3)将踏板力计装到制动踏板上.
2、检验程序
(1)车辆正直居中驶入,将被测轮停放在制动台前后滚筒间,变速器置于空档。
(2)降下举升器、起动电机,保持一定时间,测得阻滞力.
(3)检验员在显示屏提示踩刹车后,缓踩制动踏板到底,测得左、右轮制动增长全过程数值;若为驻车,则拉紧驻车制动操纵装置,测得驻车制动力数值.
(4)电机停转,举升器升起,被测轮驶离。
(5)按以上程序依此测试其它车轴。
(6)卸下踏板力计,车辆驶离。
3、注意事项
(1)车辆进入检验台时,轮胎不得夹有泥、砂等杂物.
(2)测制动时不得转动转向盘。
(3)在制动检验时,车轮如在滚筒上抱死,制动力未达到要求时,可换用路试或其它方法检验。
三、喇叭声级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调整网络开关到“A”级计权和快档位置。
(2)检测环境的本底噪声应<80dB(A)。
2、 检验程序
(1)将声级计置于被检车前2m、离地高1。2m处,传声器指向被检车辆驾驶员位置。
(2)按响喇叭发声3S以上,读取最大示值.
四、悬架、轮重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仪器清零.
(2)车辆轮胎气压、轮胎规格符合标准规定,车辆空载,不乘人(含驾驶员)。
2、检验程序
(1)被检车正直居中行驶,将被测轴停放于悬架台面的中央位置。
(2)若需检测悬架减振器性能,则分别启动左、右电机激振扫频,使振动频率增加过振荡的共振频率;在共振点过后,将激振源关断,振动频率减少,并将通过共振点;记录衰减振动曲线,测量共振时动态轮荷;计算并显示共振时的最小动态车轮垂载荷与静态车轮垂载荷的百分比值及其同轴左右轮百分比的差值。
(3)读取左、右轮重数据。
(4)按以上程序依此测试其它车轴.
3、注意事项
(1)悬架台架空载时,不得起动电机。
(2)检测悬架性能时,被检车辆发动机应关闭。
五、前轮转向角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打开锁止装置,转盘复位,仪器清零。
(2)车辆轮胎气压、花纹深度符合标准规定,胎面清洁.
2、检验程序
(1)车辆正直居中行驶,将前轮驶过轮距尺后停车,等待转盘自动调整位置.
(2)转盘自动调整位置完毕后,将前轮驶上转盘。
(3)拉紧驻车制动操纵装置,向左转动方向盘到最大转向角度后回零。
(4)向右转动方向盘到最大转向角度后回零。
(5)读取左、右轮左转、右转最大示值。
(6)锁紧设备转盘、松开驻车制动操纵装置,车辆驶离。
3、注意事项
(1)在转盘移动、校准时车轮不得驶上转盘。
六、前照灯测试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测试仪受光面应清洁,轨道内无杂物.
(2)车辆轮胎气压符合标准规定,前照灯玻璃应清洁.
2、检验程序
(1)车辆正直居中行驶,在前照灯离检测灯箱1m处(或按出厂规定距离)停车。
(2)车辆发动机处于怠速状态,置变速器于空档,电源处于充电状态,开启前照灯远光。
(3)启动前照灯检测仪开始测量,仪器自动搜寻被检前照灯并测量其远光发光强度及远光照射位置偏移值。
(4)被检前照灯转换为近光光束,检测仪自动检测其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照射位置偏移值。
(5)对另一只前照灯按上述(3)、(4)步骤进行检测,完成车辆所有前照灯的检测.
(6)在并列的前照灯(四灯制)进行检测时,应将与受检灯相邻的灯遮蔽。
(7)检测完毕,前照灯检测仪归位,车辆驶离。
3、注意事项
(1)停车位置要准确,车身纵向中心线要垂直于前照灯受光面。
(2)前照灯检测仪正在移动或将要移动时,严禁车辆通过。
(3)检测完毕后车辆要及时驶离,车身不得长时间挡住轨道。
七、滤纸法烟度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抽气开关与抽气泵动作应同步,滤纸洁白均匀无受潮变质,取样进气管路通畅。汽车尾气检测
(2)受检车辆发动机达到规定的热状态,排气系统不得有泄漏现象。
2、检验程序
(1)由怠速工况将油门踏板迅速踏到底,4S后松开,反复三次,以消除排气管和消声器里的碳渣。
(2)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约300 mm,并使其中心线与排气管轴线平行,固定稳妥。
(3)将踏板开关固定在油门踏板上端.
(4)将踏板开关和油门踏板一并迅速踏到底,保持4S后松开,完成第一次检验。
(5)读取示值(自动)或取样(手动)。
(6)相隔11s以上后,重复(4)、(5)的检验步骤。
(7)重复检验三次,取三次检验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排气烟度的检验结果。
3、 注意事项
(1)每辆车测试完后,应该用压缩空气反复清洗取样管路,以免留在管壁上的烟炭影响下次的检验结果.
(2)取样管的长度和内径对检测结果有影响,不得随意更换.
(3)装滤纸时,应注意滤纸与检验装置的接触面贴紧.
(4)不要用手触摸标准烟度卡表面,校准时光电检测器应轻放在其上面。用毕将其存放在干燥处,防止受潮变质。
八、自由加速排气可见污染物试验(GB3847—2005)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车辆进气系统应装配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配消声器并且不得有泄漏。
(2)测量时发动机的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
(3)测试前应适当增加几次自由加速工况操作以便扫尽排气管积存的排放污物。
(4)燃料应使用柴油,不得加消烟添加剂.
(5)应使用取样式不透光烟度计,技术要求应符合GB3847—2005附录G、附录H的有关规定。
2、检验程序
(1)车辆在发动机怠速下,插入不透光仪取样探头。
(2)在1秒内快速、连续地将油门踏板完全踏到底,使喷油泵最短时间内供给最大油量。
(3)发动机一旦达到最大转速,立即松开油门踏板,使发动机恢复至怠速,不透光仪恢复到相应状态。
(4)重复(2)操作过程至少3次,记录每次不透光仪的最大读数值。
(4)计算最后3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将测量结果记录下来.
3、 注意事项
  (1)取样管的长度和内径对检测结果有影响,不得随意更换。
九、怠速尾气排放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装上长度等于5。0m的取样软管和长度不小于600mm并有插深定位装置的取样探头,
插入深度不少于400mm。
(2)仪器的取样系统不得有泄漏。
(3)受检车辆发动机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并不得有泄漏。
(4)汽油应符合GB 484的规定.
(5)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
2、检验程序
(1)必要时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
(2)发动机由怠速工况加速至0。7额定转速,维持60s后降至怠速状态.
(3)发动机降至怠速状态后,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等于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
(4)发动机在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读取30s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测量结果; 若为多排气管时,取各排气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3、 注意事项
(1)检验时,发动机怠速应符合规定.
(2)检验结束后,抽出取样探头,待仪表回零后再检下一台车。
(3)取样探头不用时要吊挂,防止污染受损.
十、双怠速尾气排放检验(依据标准GB18285-2005)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装上长度等于5。0m的取样软管和长度不小于600mm并有插深定位装置的取样探头,插入深度不少于400mm。 检查取样软管和探头内残留HC不得大于20×10-6.
(2)仪器的取样系统不得有泄漏。
(3)受检车辆发动机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并不得有
泄漏。
(4)汽油应符合GB 484的规定。
(5)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
2、检验程序
(1)必要时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
(2)发动机由怠速工况加速至0.7额定转速,维持30s后降至高怠速(即0.5额定转速)。
(3)发动机降至高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仪器自动读取30s内的平均值,或人工读取最高值和最低值后取平均值即为高怠速排放测量结果。
(4)发动机从高怠速状态降至怠速状态,在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仪器自动读取30s内的平均值,或人工读取最高值和最低值后取平均值即为怠速排放测量结果。
(5)若为多排气管时,分别取各排气管高、低怠速排放测量结果的平均值。
(6)若车辆排气管长度小于测量深度时,应使用排气加长管。
3、注意事项
(1)检验时,发动机怠速应符合规定.
(2)检验结束后,抽出取样探头,待仪表回零后再检下一台车。
(3)取样探头不用时要吊挂,防止污染受损。
十一、 驱动轮输出功率检验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车辆轮胎气压、花纹深度符合标准规定,胎面清洁。
(2)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
(3)如对同一辆车连续重复测试,准备风机对准车头吹风散热.
2、检验程序
(1)根据受检车型,在底盘测功机上设定检测速度VM或VP.
(2)待检测汽车空载,将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举升器下降,用挡车器挡住非驱动轴车轮,必要时通过钢丝绳将汽车尾部与地锚拉紧,前桥驱动车辆拉紧驻车制动并调整活动挡轮使其靠近车轮。
(3)关闭空调系统等非汽车运行所必须的耗能装置,启动汽车,逐步加速并换至直接档,使汽车以直接档的最低车速稳定运转。
(4)将油门踏板踩到底,测定VM或VP工况的驱动轮输出功率。
(5)测取读数。待汽车速度在设定的检测速度下稳定15 s后,方可记录仪表显示的输出功率值;实际检测速度与设定检测速度的允差为±0.5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