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的风险控制
一、形成汽车租赁风险的主要原因…………………………………………2
(一)维护出租方权益的法律环境不健全
(二)信用体系缺失
二、汽车租赁风险种类………………………………………………….3
(一)车辆在租赁中失控
(二)车辆被盗
(三)拖欠租金
三、汽车风险防范措施…………………………………………………..4
(一)签定合同前风险防范的措施…………………………………….4
1.会员管理
2.利用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
(二)签定合同时的防范措施……………………………………………5
1.业务人员应严格、细致的审核客户提供的资料
2.应婉拒个人同时租用多辆车或长租,业务人员应注意观察同来租车人相互之间的关系。
3.对于注册资金少于100万的公司应加强审核和监控。
(三)合同履行中……………………………………………………….6
(四)善后处理………………………………………………………….7
1.车辆失控
2.车辆被盗
3. 拖欠租金
汽车租赁的风险控制
汽车租赁行业有如下两个特点:一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二是租赁物具有高移动性和变现性,这两大特性决定了汽车租赁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正常情况下,汽车租赁企业通过坏帐准备、向保险机构投保等措施分散经营风险,可以保证企业经营的正常进行。但当这种风险无法预测和制约时,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将限于困境。汽车租赁企业为各类经营风险,承担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消耗了大量精力,严重的影响了汽车租赁企业的健康发展。这种风险状况同样影响到整个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几年前非常兴旺的分期付款汽车销售,由于购车者不按时支付分期付款或者干脆人、车渺无踪迹,很多银行、汽车销售公司、担保机构被沉重的应收款压的喘不过来气,汽车金融业务几近停顿。一直沸沸扬扬的国外汽车金融公司虽然正式成立已有时日,但出于对我国汽车分期付款、汽车租赁经营风险的畏惧,迟迟不敢开展业务。
一、形成汽车租赁风险的主要原因
(一)维护出租方权益的法律环境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法律环境不健全表现在两方面:
1.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任何汽车租赁的专项法规,目前《融资租赁法》正在起草中,据说将于2007年颁布实施,这是一部与汽车租赁血缘最近的法规,但其纲要中仍没有关于汽车租赁的内容。按照我国的法律框架和立法状况,出台汽车租赁专项法规的希望是比较渺茫的。相比于西方国家也欠缺维护出租方对租赁物“无条件所有权”(THE RIGHT OF UNCONDITIONAL OWNERSHIP)的专项法规;
2.社会上对第三方非法占有租赁企业车辆的违法行为缺乏正确认识,漠视甚至纵容这种现象。
    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有一种“租赁/担保权益登记制度”,租赁企业将租赁物在相关机构登记后,租赁物将不能转让,登记内容对公众开发,任何人都可很方便的查询。出租方也可通过简易法律程序,向法官提供租赁合同、承租方3个月以上不交租金的证明,法庭当
即可颁布执行令,在相关部门协助下收回租赁物。在普通法系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律上允许租赁企业在承租方违反合同时,以非暴力和合法手段自助取回租赁物。
在我国虽然各项法规对机动车辆产权的转移、抵押、典当等都有相关规定,但关于租赁企业的租赁物的权益,没有专项规定,这对汽车租赁这一高风险行业,确实是一个缺憾。此外,执法机构普遍地对所谓“善意第三方”过于宽松,在执法过程中,对于一些明显的买脏行为,不严格依法处理,未能有效维护受害方的利益,使汽车租赁企业为收回车辆不得不向买脏方支付赎金。这种对买脏行为的无或轻罪处理,客观的纵容了骗车销脏的行为,形成了汽车租赁高风险的氛围。
(二)信用体系缺失
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还很不完善。可以说控制汽车租赁风险最有效的信用体系还没有。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组建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计划于2005年年底前实行全国联网,该系统是一个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在个人数据方面,该数据库的信息包括借款人和信用卡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此外还将采集公安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但该系统有非常严格的使
用限制,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汽车租赁企业无法利用其信息资源作为风险防范的手段。目前汽车租赁企业对客户的信用审核,只能依靠审核客户提供的户口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最基本的手段,风险防范的漏洞很多。
但西方发达国家有着完善的信用体系。在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信用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个人资信服务领域,全国有1000多家当地或地区的信用局(credit bureau)为消费者服务,但这些信用局构成覆盖全国的信用服务体系和数据库,数据库包含超过1.7亿消费者的信用记录。911后,美国甚至将刷卡系统联网,任何一笔消费及信用卡的信息都会自动进入信用系统的信息库。信用局每年会提供5亿份以上的信用报告,典型的信用报告一般包括4部分内容: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社会保障号码、出生日期、工作状况)、信用历史、查询情况(放款人、保险人等其他机构的查询情况)和公共记录(来自法院的破产情况等);在企业征信领域,美国有全世界最大、历史最悠久和最有影响的公司,该在很多国家建立了办事处或附属机构,它的数据库涵盖了超过全球5700万家企业的信息;在资信评级行业,目前美国国内几个主要公司基本上主宰了美国的资信评级市场并且在国际上的声誉也是最好。
    美国政府对信用管理法案的主要监督和执法机构分两类:一类是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财政部货币监理办公室、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一类是非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国家信用联盟办公室和储蓄监督局。这些政府管理部门对信用管理主要有六项功能:(1)根据法律对不讲信用的责任人进行适量惩处。(2)教育全民在对失信责任人的惩罚期内,不要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授信。(3)在法定期限内,政府工商注册部门不允许有严重违约记录的企业法人和主要责任人注册新企业。(4)允许信用服务公司在法定的期限内,长期保存并传播失信人的原始不良信用记录。(5)对有违规行为的信用服务公司进行监督和处罚。(6)制定执行法案的具体规则。
美国的信用系统周密而有效,就连轻微的违法行为,比如乘车逃票都有可能被记录到信用信息库中,并且影响到其包括退休金在内的个人生活。有一篇《谁偷了我的身份》的文章,报道了一个美国青年在从军队退役后,工作到处碰壁,最后发现原来在他服役期间,有人盗用了他的社会保障号码等信用身份,结果他的信用记录里有好些酒吧肇事、交通违章、扰乱公共秩序等涉及个人品德的劣迹,雇主看到这些信息后当然不会雇佣他。在这样的信用体系下,车辆被骗的风险自然较低。
二、汽车租赁风险种类
汽车租赁的主要风险有:车辆在租赁中失控、车辆被盗、租金拖欠。
(一)车辆在租赁中失控
车辆在租赁中失控是汽车租赁经营过程中给企业造成损失最大的风险,也是最难以防范的风险,主要有两种情况:
汽车电子防盗锁1.承租方使用真实身份租车属于善意租车
(1)由于经营情况或个人经济情况恶化,将车辆抵押或转租给第三方。或者因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车辆被第三方扣留。此种情况属于法律实践中车辆被第三方占据包括抵押和转卖,具体如何规避将在汽车租赁法律实践中详细论述。
(2)承租方拖欠租金,租赁企业未能及时收回车辆,终止合同,造成承租方应付租金数额巨大,导致承租方一躲了之,租赁车辆仍在承租方手中。
    2.承租方恶意租车,其目的就是骗取租赁车辆后非法倒卖、抵押牟利。这些犯罪分子有时使用虚假、伪造的身份证明。随着红盾网等身份核实手段的完善和汽车租赁业务人员对
证件识别能力的提高,犯罪分子开始用真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但该企业或法人单位实际已不存在。随着人户分离情况的增多,按户口本地址寻承租人的困难越来越大,加上以真实身份租车给定罪增加相当大的难度,使用以个人真实身份租车进行的现象有上升的趋势。
(二)车辆被盗
租赁车辆在承租方租用期间,由于疏于管理(多数情况下无法获得相关证据),车辆在使用或停放时丢失。有时也存在承租方监守自盗的情况,如某租赁公司对承租方交回的丢失车辆车钥匙进行痕迹鉴定,发现该车钥匙有痕迹证明曾被复制过,但这一证据无法给承租方定罪。虽然如此,对汽车租赁企业而言,这是可以规避的经营风险,方法就是投保车辆盗抢险或安装车辆防盗装置。目前租赁车辆盗抢险保险费率为车辆价值的1%,对于桑塔纳等易盗车型,保险公司可能会提高保费或拒绝承保。除机械式防盗锁外,GPS、GSM等电子防盗装置的防盗功能已很强大,其安装和使用费用与盗抢险费用相当。
(三)拖欠租金
拖欠租金属于汽车租赁企业可以控制的风险。处理这类风险并防止损失扩大的有效措施就是当承租方出现拖欠租金的频率越来越多,拖欠时间越来越长的趋势时,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合同法》)。一般而言,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2个月将十分危险,如不采取措施,可能会由拖欠租金转为车辆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