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施工标准
前言
1范围
2标准引用文件
3名词术语
4总则
5充电站和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5.1充电站的组成和功能
5.2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5充电站的规模和类型
5.1充电站规模
5.2充电站类型
5.3充电机配置
5.4公共充电站的设置
6充电站选址和充电桩设置
6.1充电站选址
6.2充电桩设置
6.3充电站布置
6.4充电机和充电桩技术要求
7负荷等级与供电电源
7.1负荷及负荷等级
7.3供电电源要求
8充电站和充电桩配电系统
8.1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
8.2充电站配电系统
8.3充电桩配电系统
8.4配电线路及敷设
9电能质量的要求
9.1电压偏差要求
10电气照明
10.1照度标准
10.2照明光源
10.3照明种类
11防雷与接地
11.1一般要求
11.2接地要求
12电气测量和计量
12.1一般要求
12.2表计的设置
13充电站安全防护
13.1消防及安全
13.2噪音限值
13.3标志标识
14对其他专业的设计要求
14.1土建专业
14.2通风专业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施工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在施工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技术要求。本标准仅适用于苏州帕斯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等各有关单位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施工与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52-2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12325-2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50217-2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9-2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16-2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年版)
GB534-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56-2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3096-28声环境质量标准
DL/T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名词术语
3.1电动汽车 electric vehicle EV)
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车辆。
3.2充电 charg
从外部电源供给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以化学能的方式贮存的过程。
3.3充电站 EV chargingstation
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将直流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的设施总称。
3.4直流充电桩 D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小功率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5交流充电桩 A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6充电桩 chargingpoint
直流充电桩与交流充电桩的统称。
3.7充电机效率 charging efficiency
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
3.8充电区 chargingarea
充电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停车区域。
3.9配电站 distribution station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并将10(20)kV变换为380V电压的供电设施的总称。
电力系统的电流和电压中非正弦周期分量所含的频率为基波频率整数倍的正弦周期分量。
4总则
4.0.1充电站及充电桩的规划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便利。
4.0.2充电站及充电桩的规划设计应立足电动汽车产业的技术现状,同时兼顾未来发展,做到远近结合、适度
超前,并留有发展余地。
4.0.3充电站、充电桩的规划、选址,应与配电网现状和近远期规划相结合,与配电网的供电能力相适
应。
4.0.4充电站及充电桩的设计应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免维护或少维护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5充电站和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5.1充电站的组成和功能
5.1.1充电站主要由行车道、充电区、配电装置、充电装置、监控装置等组成。公共充电站还应包括营业场所。
5.1.2具有电池更换功能的充电站应包括备用电池更换、电池存储的设施及场所。
5.1.3充电站配电装置由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等组成。
5.1.4充电站的基本功能应包括配电、充电、监控、计量和通信,扩展功能为计费。
5.2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5.2.1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组成。
5.2.2充电桩d包括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5.2.3充电桩通常以成组的型式进行设置,以提高其利用率。
5.2.4充电桩基本功能为供电或充电、计量和通信,扩展功能为计费。
6.充电站布置
6.1总体布置
a)充电站的总体布置应满足便于电动汽车的出入及停放,保障站内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b)充电区的入和出至少应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附设电动汽车等候充电的停车道,便于电动汽车进出。
c)充电区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转弯半径按照电动汽车类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坡向站外。
d)充电机应靠近充电区设置,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与通行。
e)充电区应考虑安装防雨、雪的设施,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方便进站充电的电动汽车驾乘人员。
6.2电气布置
a)充电站电气设备的布置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并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调试。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GB5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和GB5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规
定。
b)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充电机、监控装置等,宜安装在各自的功能房间,且宜设在建筑物的首层,便于运输和安装。
c)低压开关柜与充电机之间、充电机与充电区停车位之间应尽量靠近。
d)当受到建设场地限制时,低压开关柜与充电机可安装在同一房间。或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设置在同一房间,变压器应选用干式,且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e)当受到建设场地限制时,变配电设施与充电机可设置在户外组合式成套配电站中,其基础应适当抬高,以利于通风和防水。
f)变压器室不宜与监控室贴邻布置或位于正下方,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防止电磁干扰措施。
7负荷等级与供电电源
7.1负荷及负荷等级
7.1.1主要用电设备充电站主要用电设备包括充电机、监控设备、通风装置、其他用电设备及站内照明等。
7.1.2负荷等级
根据GB 552-2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电监安全[28]2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
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中关于电力用户性质的划分标准。按照充电装置在经济社会中占有的重要程度,划分为下列两类电力用户。
a)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或中断供电将对社会公共交通产生较大影响,在一定范围内造成社会公共次序严重混乱、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充电站属二级电力用户。
b)不属于二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为三级电力用户。c)
充电桩为三级电力用户。
7.2供电电源要求
7.2.1二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宜由两回路高压供电电源供电,两回路高压供电电源宜引自不同的变电站,也可
引自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每回供电线路应能满足1%负荷的供电能力。
7.2.2三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由单回路供电电源供电。
7.2.3用电设备在1kW以上充电站应采用10(20)kV电压等级供电。用电设备的容量在1kW及以下的充电站,
可采用380V电压等级供电。
电动汽车网7.2.4交流充电桩应采用380/220V电压等级供电。
7.2.5直流充电桩应采用380V电压等级供电。
8充电站和充电桩配电系统
8.1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
8.1.1主要电气设备应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电气和电子设备应具有3C认证标
志。
8.1.2变压器
a)变压器应采用节能环保型变压器。
b)满足消防条件下,宜优先选用油浸式变压器。
c)单台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不宜大于16kVA。
d)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二级电力用户充电站,当其中任意一台变压器退出运行后,剩余的变压器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