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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12
【字 号】锡政办发[2011]266号
【施行日期】2011.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266号)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1〕116号)精神,为做好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的实施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规范经营权管理为目的,坚持以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为宗旨,坚持以平稳有序推进为准则,一切从客观需求出发,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导向、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平稳有序实施,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经营权延期使用的有序实施,成立由吴建选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邹士辉副秘书
长、市交通运输局顾韬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维稳办、市监察局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无锡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经营权延期使用的实施工作(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由市交通运输局宋良栋副局长兼任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经营权延期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和协调工作;负责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的解释和宣传,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教育;会同财政部门制订《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负责经营权延期使用的许可;完善行业应急预案,做好行业维稳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会同交通部门做好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的宣传;负责督促新闻媒体把握宣传口径,统一发布信息,把握准确舆论导向。
  (三)市公安局:会同交通部门做好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稳控工作;负责加强对网络信息的
监管,以及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监控和处置工作;做好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应急处置,保障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实施工作稳步推进。
  (四)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涉及经营权问题的众来信、来访接待,稳妥化解矛盾,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领导小组。
  (五)市财政局:会同交通部门制订《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负责经营权延期有偿使用费收取工作。
  (六)市物价局:负责对出租汽车企业内部收费进行监管。
  (七)市政府法制办:会同交通部门做好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的解释,指导交通部门依法实施。
  (八)市维稳办: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稳控信息的收集并通报相关部门;会同稳控重点人员所在地社区做好稳控工作。
  (九)市监察局:负责对经营权延期使用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并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四、实施步骤
  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实施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10日至25日):制订经营权延期使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行业应急预案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成立经营权延期使用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开展政策宣传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经营权管理合同》和《经营权证》的定制工作。
  (二)宣传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0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出租汽车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政策的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政府相关部门与出租汽车企业联合组织稳控情况排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置。
  (三)督查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市监察局对各职能部门经营权延期使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交通部门对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的宣传、培训、教育情况进行督查,对宣传、培训、教育不达标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四)落实阶段(12月1日起):做好到期经营权延期使用的审查、审核和许可工作;做好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工作;对已到期采取临时延期使用的经营权,重新办理其经营权延期使用许可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出租汽车行业是社会关注高、机动性强、矛盾突出的敏感行业,各相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联合办公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处置好经营权延期使用实施工作中影响治安、行业稳定的事件,保障经营权延期使用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无锡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络员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无锡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络员人员名单
  组 长:吴建选 副市长
  副组长:邹士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 韬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尤文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麟秋 市监察局副局长
  华 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龚清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良栋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 鞠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南琛 市物价局副局长
  余小鹰 市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宋良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各单位办公室联络员:
  彭 伟 市委宣传部创建活动处副处长
  黄友奎 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
  王国联 市监察局执法室正科级纪检员
  张小平 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
  朱建忠 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处处长
  王海轩 市财政局经建处副处长
  张贤 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主任科员
  徐晓东 市信访局接访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