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升雷克塞斯琶洲店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
为满足甲方贵宾客户(0-5岁小孩)早期教育的需求以及促进和突显甲方商户对客户的关怀,促进乙方品牌和课程在甲方知名团体企业中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甲方和乙方在各自领域内人性化的服务优势,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有0-5岁子女的贵宾客户基础上开展有团体客户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有效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具有立法、司法及行政管理权限或职能的机构依法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1.2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 不为公众所知悉;
B.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C. 具有实用性;
D. 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
1.3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政府行为、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疫情、战争、罢工、、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客观情况。
第二章声明及保证
2.1协议双方均声明及保证:
2.1.1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并且所述及的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1.2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2.1.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授权书正本交另一方存查);
2.2法律效力:
2.2.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2.2协议双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
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第三章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将签署开放式团体协议,凡在签署有效期内,甲方个体贵宾客户持有效证件(会员卡等)均可以团体特惠价享受金宝贝正价课程及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3.1 甲方贵宾客户凭短信和甲方发送的会员卡赠送价值230元体验课
一节;
3.2 甲方员工凡体验课当天签约的,凭会员卡可享受以下优惠:
3.2.1购买60及60节课以上的客户可获得价值500元-800元的金宝贝正价课程及礼品
3.2.2购买60及60节课以上的客户可获得价值80元的金宝贝亲子活动现金券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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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甲方与乙方之间并无联营、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卖人或保证人关系,甲方对乙方所提供之产品或服务不发表任何声明或提供任何保证。所有由乙方所提供之产品或服务均由其全权负责,有关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及因产品或服务引起的其他责任与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之产品或服务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宜亦概不负责。乙方应负责一切有关该等产品或服务的查询、投诉并作出适当处理。
第五章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并承担守约方就违约事件提起诉讼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自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自动续期1年;如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应当在协议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处理好有关事项的善后工作后,方可终止本协议。在下列情形发生时,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请作具体约定)
在下列情形发生时,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
中升汽车2、甲方提前三个月向乙方提出解除协议。
第七章附则
7.1弃权:
如协议双方中一方未能行使或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或优先权之行使。
7.2修改:
本协议必须由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进行修改。
7.3通知:
7.3.1协议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就,以、专人送达或挂号邮件之形式发送,一经发送视为送达。
7.3.2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协议双方之通讯地址。
7.4继任者:
本协议乃为协议双方及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协议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
7.5不可抗力:
7.5.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终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协议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7.5.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日通知另一方,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7.5.3如发生不可抗力,协议双方应立刻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7.5.4出现不可抗力情况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任何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7.6保密:
7.6.1本协议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除
法律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任意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合作项目之外的任何不当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7.6.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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