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动车驾照视力要求标准
一、视力要求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申请小型机动车驾照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视力要求:
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单眼视力障碍,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申请驾照时,需进行视力测试,测试采用矫正或裸眼视力,以测试结果为准。
2.如果申请人的视力不满足上述要求,可以通过眼镜、隐形眼镜、视力矫正手术等手段进行矫正。
3.申请人在进行驾照申请时,应如实向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如伪造证明或使用虚明,将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自动挡汽车三、其他要求
1.申请小型机动车驾照的申请人还需满足其他相关身体条件要求,如身高、听力、辨力等。
2.申请人在进行驾照申请时,应保证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如有隐瞒或虚假申报,将被取消申请资格或吊销驾驶证。
总之,申请小型机动车驾照的申请人必须满足相关视力及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以确保自身及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