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准驾车型及代号
准驾车型
代号
准驾的车辆
准予驾驶的其他
准驾车型
大型客车
A1
A3B1B2C1C2C3C4M
牵引车
A2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B1B2C1C2C3C4M
城市公交车
A3
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
中型客车
B1
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M
大型货车
B2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小型汽车
C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
C2C3C4
小型自动挡汽车
C2
自动挡汽车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C3
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C4
三轮汽车
C4
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C5
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只允许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驾驶)
普通三轮摩托车
D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
EF
普通二轮摩托车
E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F
轻便摩托车
F
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
M
轮式自行机械车
无轨电车
N
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
P
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