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应对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缺陷变速器召回决议的实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计缺陷和制造缺陷召回的所有变速器总成及零部件。
3 职责
3.1 公司《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缺陷变速器召回的领导、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品质管理部。
3.2 品质管理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缺陷变速器的认定和缺陷变速器零部件追溯的相关资料的审查准备;协助技术部制定《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
3.3 技术中心负责新产品设计缺陷的认定和相关技术资料的准备,并提交办公室。
3.4 技术部负责成熟产品更改缺陷的认定和相关技术资料的准备,并提交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缺陷变
速器维修方案》。
3.5 销售总公司及相关单位负责缺陷变速器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实施对缺陷变速器进行维修、更换;协助制定和组织实施《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
3.6 生产制造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内相关生产单位对缺陷变速器零部件的确认和追溯,并向办公室提交确认和追溯的相关资料。
3.7 采购配套部负责牵头组织供应商提供的缺陷零件追溯的管理,并负责向办公室提交确认住宿的相关资料。
3.8 财务会计部负责“召回”变速器的财务预算和结算,并向办公室提交。
4 定义
无
5 工作程序
5.1缺陷变速器确认、“召回”工作程序。
5.1.1 销售总公司及相关单位接到主机厂初步判断可能具有缺陷的变速器信息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向办公室提交书面信息报告。
5.1.2 销售总公司及相关单位根据主机厂汽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和变速器号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的相关程序文件的要求,与主机厂衔接缺陷变速器的型号、批号、编号和销售地区。在最快的时间内将初步判断的缺陷变速器故障件退回公司。同时向办公室传递相关书面信息报告。
5.1.3 办公室接到销售总公司及相关单位书面信息报告后,立即将书面信息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策。
5.1.4 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立即组织技术部门、销售总公司等相关人员对信息进行确认和对退回故障变速器进行分析。
5.1.5 办公室经组织技术部门、生产单位、销售总公司等相关人员对退回的故障变速器的分析(必要时委托国家认可的汽车产品质量
检验机构,实施有关汽车产品缺陷的技术检测);确认不属于安全相关的系统性缺陷,有技术部门准备证明材料和《不需要实施产品召回答辩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办公室审查后向主机厂相关部门提交;确认属于安全相关的系统性缺陷,有技术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办公室向主机厂相关部门提交。
5.2 经分析确认为设计缺陷变速器的“召回”程序。
5.2.1经办公室组织技术部门、生产单位、销售总公司等相关人员对退回故障变速器的分析(必要时委托国家认可的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施有关汽车产品缺陷的技术检测),确认属于设计缺陷。
5.2.2 由技术部门准备缺陷产生的原因、缺陷可能导致的后果、可能产生的危险及其严重程度、缺陷发生前及发生时车辆的预警和警示信息;缺陷的补救措施、对缺陷的消除方法、用于维修的零部件与被召回的零部件的主要区别、正在生产的涉及到召回产品的缺陷如何及时修正等资料和组织制定的《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一并提交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机厂提交。
5.2.3 上述相关资料和《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经主机厂批准后,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3 经分析确认为制造缺陷变速器的“召回程序”。
5.3.1 公司自制零件制造缺陷。
5.3.2 生产制造部组织生产承制单位根据缺陷变速器的型号、批号、编号查证该批缺陷零件的数量、装在变速器总成的变速器号,并
向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据资料。
5.3.3 生产承制单位根据公司程序文件《民品金属材料炉号、批号管理制度》进行追踪,查证缺陷零件产生的原因和缺陷零件生产的数量,并向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据资料。
5.3.4 如当前生产的零件都存在缺陷,生产承制单位根据技术部门的技术通知及《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对产品的缺陷进行修正,并向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据资料。
5.4 供应商配套零件制造缺陷
5.4.1 办公室组织牵头根据缺陷变速器的型号、批号、编号出该缺陷零件领用的数量、批号,由采购配套部立即通知供应商。
5.4.2 供应商接到采购配套部通知后,立即启动自己的应急预案。供应商按缺陷零件生产制造时间、数量、送公司的批号等准备举证资料,交采购配套部,经采购部审查确认后,交办公室审核。
5.4.3 供应商在举证质量追溯性材料的同时,必须尽快(主机厂要求时间内)出缺陷产生的原因、缺陷可能导致的结果、可能产生的危险及严重程度、对缺陷的补救措施、对缺陷的解决办法、用于维修的零部件与被召回的零部件的主要区别、正在生产的涉及到召回产品的缺陷如何修正等形成报告(提交《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向采购配套部提交,经采购部审查确认后,交办公室审核。
5.5 自制零件、配套零件制造缺陷相关“召回”资料的审查、提交和实施。
5.5.1 办公室将技术部门、生产承制单位或采购配套部转交供应
商提交的资料审核汇总,报告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召回的时间安排,说明召回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实施《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的意见。并根据主机厂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有的资料。
5.5.2 销售总公司根据主机厂的要求,组织启动《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协助主机厂对市场进行召回汽车的缺陷变速器零部件更换和维修。
6 相关程序文件
6.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6.2《汽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和变速器号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制度》
汽车车架号6.3《民品金属材料炉号、批号管理制度》
6.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6.5《缺陷变速器维修方案》
6.6《变速器总成的编码规定》
附:缺陷变速器召回流程
6 相关文件
无
7 管理记录
无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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