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降低公务车辆能耗和污染排放,提升公务用车整体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新能源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进行了更新:
    1.电动车型。在城市和城郊道路使用的公务用车应为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车的其中一种。在高速公路和长途路段使用的公务用车应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或燃料电池车。
    2.车辆品牌。新能源公务用车应优先选用国内品牌,如比亚迪、小鹏等。如果必须选用进口品牌,应根据能耗和污染排放等指标进行比较筛选。
混合电动车
    3.品质要求。新能源公务用车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性能、安全性、舒适性、经济性等基本要求,并通过权威机构认证。车辆的售后服务、备件供应和质量保障等方面也应符合相关规定。
    4.车型适用性。新能源公务用车应根据不同的工作需要和使用环境,选用合适的车型和配置。例如,城市内部的公务差旅可选用轻型纯电动车;长途差旅及运输工作可选用中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等。
    以上是新能源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更新内容,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配备,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