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布电动车充换电收费标准
最高服务费暂定每度0.45 元太原汽车网
本报记者贾文艳
太原市发改委最新发布,《关于太原市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费(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青年报》新政详解。
0.45 元
据上述通知,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两项费用,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纯电动汽车(七座及以下)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电最高服务费暂定为0.45 元/千瓦时。
电价
据上述通知,太原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依据设置方不同,执行不同电价。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 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
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另外,太原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
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浮动
据上述通知,2020 年前,太原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电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通知明确,鼓励对充电服务费给予优惠。纯电动汽车(七座及以下)换电服务费和电动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另行核定公布。
严格
太原市发改委强调,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充电电价和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等事项。
待正常运行后,将根据充换电设施服务市场发展情况重新核定价格。
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