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温州汽车网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引导出租汽车客运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激发出租汽车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根据《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对出租汽车在一个阶段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规范等情况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一年为一个信用考核周期。
第四条 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按得分高低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五条 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得分在900分(含900分)以上的,信用等级为AAA级。信用得分在800分(含800分)以上900分以下的,信用等级为AA级。信用得分在700分(含700分)以上800分以下的,信用等级为A级。信用得分在700分以下的,信用等级为B级;考核周期内有分值低于700分记录的,信用等级为B级。
第六条 运管部门应建立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档案。信用档案包括出租汽车的基本情况和信用记录等。
第七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如实提供运管机构要求的考核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 运管机构应将信用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第九条 考核周期内,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分值低于700分的,列入信用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实施重点监管,车辆使用非信用标志,暂停办理银行贷款资料证明,车辆已报废的,暂停办理车辆营运更新手续。整改期满,验收合格的,予以清分,转为普通监管;仍不合格的,停业整顿。
第十条 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B级的,停业整顿,并实施一年重点监管。重点监管期内,车辆使用非信用标志,暂停办理银行贷款资料证明。
第十一条 在考核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整改,直至停业整顿:
(一)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二)组织、煸动或参加出租汽车罢运的;
(三)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故的;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对承包车队管理应对照单车信用考核情况,承包车队中有30%以上车辆单车信用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应收回车辆承包权。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等级评定为AAA级的,车辆顶灯使用信用标志,推荐参评省级文明出租车。连续两年单车信用考核等级评定为AAA级的,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被考核出租汽车经营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运管机构申诉或举报。
运管机构对举报投诉要有反馈记录,但举报人应如实签署姓名或单位名称,并附,否则不予受理。
运管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举报人姓名及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办法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附件:温州市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标准
附表
温州市出租汽车单车信用考核标准
车号: 得分:
项目 | 考评 内容 | 标准分数 1000分 | 序号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
(一) 经营 信用 | 经营 行为 | 400 | 320 | 1 | 未与企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扣10分。 | ||
2 | 将出租汽车转包给无《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经营,每次扣100分。 | ||||||
3 | 未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每次扣10分。 | ||||||
4 | 聘用无客运资格证驾驶员的,每次扣20分。 | ||||||
5 | 未按要求及时向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上报行业报表和有关信息的,每次扣 5分。 | ||||||
6 | 未执行出租车承包费限额标准的,每次扣100分。 | ||||||
7 | 营运证未参加年审的,扣10分。 | ||||||
8 | 车辆未按规定做二级维护保养,每次扣10分 | ||||||
9 | 不遵守错时交接班规定的,每次扣5 分 | ||||||
10 | 违章后超过规定期限不接受处理累计3次以上的,扣20分。 | ||||||
安全 生产 | 80 (如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直接扣完80分) | 11 | 未遵守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每次扣10分。 | ||||
12 |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每起扣20分。 | ||||||
13 | 未遵守企业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报告制度的,每次扣10分。 | ||||||
14 | 未按企业要求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的,每次扣5分。 | ||||||
15 | 未按规定足额购买车辆强制险、承运人责任险的,每次扣10分。 | ||||||
(二) 市场 信用 | 车容车貌 | 500 | 100 | 16 | 擅自改变出租车标志扣20分 | ||
17 | 顶灯不规范,如破损、污渍、字迹不清、不能点亮等,每项扣3分。 | ||||||
18 | 车内必备设施不齐全或设施不完好的扣3 分。 | ||||||
19 | 车门不能紧密闭合,车门把手破损的,每项扣5分。 | ||||||
20 | 未按要求使用座套或座套不整洁的扣5分。 | ||||||
21 | 未按规定张贴价格标签和公益广告的,扣3分。 | ||||||
22 | 车身有凹陷(凹陷面积超过20平方厘米的),扣10分。 | ||||||
23 | 车身油漆不规范,有脱落、裉、划损、差的,扣5分。 | ||||||
24 | 顶棚有污渍的,扣3分。 | ||||||
25 | 内饰板(包括拉手)有污渍的,扣3分。 | ||||||
26 | 地毯破损的,扣3分。 | ||||||
27 | 行李箱放置杂物的扣3分 | ||||||
28 | 无服务证架或服务证架破损的,扣5分。 | ||||||
遵守市场规则的情况。 | 400 | 29 | 一位驾驶员诚信考核B级的扣50分。 二位驾驶员诚信考核B级的扣100分。 三位驾驶员诚信考核B级的扣200分。 超过三位驾驶员诚信考核B级的,扣400分。 | ||||
(三) 服务 信用 | 服务信誉 | 100 | 50 | 30 | 有、、殴打乘客和使用行为的,每次20扣分。 | ||
31 | 不主动上交车内乘客失物且占为已有扣10分。 | ||||||
32 | 每月有责投诉超过3起的,扣5分;有责投诉每多一起,加扣5分。 | ||||||
媒体曝光 | 50 | 33 | 服务质量差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分; | ||||
34 | 服务质量差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0分; | ||||||
35 | 服务质量差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0分。 | ||||||
(四) 信用 表彰 | 政府 表彰 情况 | 加分100分,加满为止。 | 36 | 出租车被交通部评为文明车辆,每次加30分。 | |||
37 | 出租车被省交通厅、省运管局评为文明车辆的,每次加10分。 | ||||||
38 | 出租车被市交通局、市运管处评为文明车辆的,每次加5分。 | ||||||
39 | 执行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战备、抢险救灾、春运和外事等任务,每次加5分。 | ||||||
40 | 出租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视情加2-10分 | ||||||
总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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