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制度】
(1)关税管理制度
巴西是南方共同体市场(MERCOSUL)的成员。该组织由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和巴拉圭组成,自2006 年起该组织开始执行包括全部产品的共同对外关税(CET)。共同对外关税在零关税到35%的从价税之间浮动,特定国家的几种有限的产品除外。南共体内部,除了糖、汽车及其零部件之外,均可免税流通。
对进口产品价值的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五种:成交价、相同产品的成交价、相似产品的成交价、减去法所得价(用零售价减去关税和佣金后的价等和计算价),用生产成本、利润和其他费用计算得出的价格。
在巴西,关税主要以CIF价为基础计征。当海关对出口商申报的货物价值提出质疑时,出口商可在8天内提出新的报价。进口商可以在30天之内对出口商的新报价做出反应。
为保护本国工业,巴西政府在进口关税征收时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措施:设置最低限价或参考价,并据此征税,如进口价低于最低限价或参考价,海关将另计征差价税;对低报价或有倾销行为的货物征收附加税。
(1)关税管理制度
巴西是南方共同体市场(MERCOSUL)的成员。该组织由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和巴拉圭组成,自2006 年起该组织开始执行包括全部产品的共同对外关税(CET)。共同对外关税在零关税到35%的从价税之间浮动,特定国家的几种有限的产品除外。南共体内部,除了糖、汽车及其零部件之外,均可免税流通。
对进口产品价值的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五种:成交价、相同产品的成交价、相似产品的成交价、减去法所得价(用零售价减去关税和佣金后的价等和计算价),用生产成本、利润和其他费用计算得出的价格。
在巴西,关税主要以CIF价为基础计征。当海关对出口商申报的货物价值提出质疑时,出口商可在8天内提出新的报价。进口商可以在30天之内对出口商的新报价做出反应。
为保护本国工业,巴西政府在进口关税征收时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措施:设置最低限价或参考价,并据此征税,如进口价低于最低限价或参考价,海关将另计征差价税;对低报价或有倾销行为的货物征收附加税。
(2)关税水平及其调整
根据巴西海关税则,2010年巴西9857个8位税号的简单平均关税为11.45%。
2009年,巴西对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例外清单做了部分调整,涉及114个税号,涵盖第84章、85章和90章项下的大部分资本品,税率从之前的12—14%下调到2%,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巴西政府在2010年把玩具生产所需零部件和原材料列入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例外产品清单,同时从2010年8月份开始对上述两类产品实施进口减税政策,关税从以前的20%降低到2%。
2010年2月4日,巴西政府宣布降低部分资本品的进口从价税,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涉及的税号有7309、8408、8412、8413、8414、8417、8419、8421、8422、8424、8426、8427、8428、8429、8433、8436、8438、8441、8442、8443、8445、8451、8453、8454、8456、8457、8458、8460、8461、8462、8463、8464、8465、8466、8468、8474、8475、8477、8479、8481、8483、8486、8514、8515、8537、8704、9018、9022、9027、9031、9032。
根据巴西海关税则,2010年巴西9857个8位税号的简单平均关税为11.45%。
2009年,巴西对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例外清单做了部分调整,涉及114个税号,涵盖第84章、85章和90章项下的大部分资本品,税率从之前的12—14%下调到2%,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巴西政府在2010年把玩具生产所需零部件和原材料列入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例外产品清单,同时从2010年8月份开始对上述两类产品实施进口减税政策,关税从以前的20%降低到2%。
2010年2月4日,巴西政府宣布降低部分资本品的进口从价税,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涉及的税号有7309、8408、8412、8413、8414、8417、8419、8421、8422、8424、8426、8427、8428、8429、8433、8436、8438、8441、8442、8443、8445、8451、8453、8454、8456、8457、8458、8460、8461、8462、8463、8464、8465、8466、8468、8474、8475、8477、8479、8481、8483、8486、8514、8515、8537、8704、9018、9022、9027、9031、9032。
2010年2月4日,巴西政府宣布对CAMEX 第3号令中涉及的通信设备的进口从价税调整为2%,涉及的产品包括电力交通控制设备和发射器等,涵盖南共市税号8502、8517、8518、8530、8543项下的产品。
2010年2月4日,巴西政府宣布免除南共市税号8543、9030项下的专用视频设备、频谱分析仪和数码编码器等,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3月25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则5、86、87、89、90和94章中168个8位税号项下的资本品和4个8位税号项下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的进口从价税降至2%。2010年4月30日,巴西宣布将CAMEX第18号令中17个8位税号项下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进口从价税降至0%。上述调整涉及的税号有7304、8405、8406、8407、8408、8413、8416、8417、8418、8419、8421、8422、8423、8424、8426、8427、8428、8429、8430、8431、8437、8438、8439、8440、8441、8443、8445、8447、8451、8453、8454、8455、8456、8457、8458、8459、8460、8461、8462、8463、8464、8465、8471、8474、8475、8477、8479、8480、8481、
2010年2月4日,巴西政府宣布免除南共市税号8543、9030项下的专用视频设备、频谱分析仪和数码编码器等,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3月25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则5、86、87、89、90和94章中168个8位税号项下的资本品和4个8位税号项下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的进口从价税降至2%。2010年4月30日,巴西宣布将CAMEX第18号令中17个8位税号项下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进口从价税降至0%。上述调整涉及的税号有7304、8405、8406、8407、8408、8413、8416、8417、8418、8419、8421、8422、8423、8424、8426、8427、8428、8429、8430、8431、8437、8438、8439、8440、8441、8443、8445、8447、8451、8453、8454、8455、8456、8457、8458、8459、8460、8461、8462、8463、8464、8465、8471、8474、8475、8477、8479、8480、8481、
8483、8501、8514、8515、8537、8541、8543、8607、8709、9007、9015、9018、9019、9024、9026、9027、9030、9031、9403、9406。
2010年4月2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21号决议,决定将以下产品列入南共市对外共同关税特例清单,实施零关税。具体产品包括:税号为22071000的非变性乙醇,酒精含量不低于80%;税号为22072010的乙醇。该决议自4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4月29日,巴西政府宣布将蓖麻油及其分离品的进口从价税由10%提高到30%,声音、图像和其他数据的接受、转换、发射和再生成的设备的进口从价税从14%提高到25%,具体包括南共市税号15153000和85176259项下的产品。该政策潜在影响
向巴西出口85176259项下产品的前五位国家,包括中国、美国、墨西哥、德国和马来西亚,上述五个国家占向巴西出口此类产品总量的87.5%。
2010年5月26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号8471、8517项下3个10位税号的传输设备和数据处理设备的进口从价税降至2%,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4月2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21号决议,决定将以下产品列入南共市对外共同关税特例清单,实施零关税。具体产品包括:税号为22071000的非变性乙醇,酒精含量不低于80%;税号为22072010的乙醇。该决议自4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4月29日,巴西政府宣布将蓖麻油及其分离品的进口从价税由10%提高到30%,声音、图像和其他数据的接受、转换、发射和再生成的设备的进口从价税从14%提高到25%,具体包括南共市税号15153000和85176259项下的产品。该政策潜在影响
向巴西出口85176259项下产品的前五位国家,包括中国、美国、墨西哥、德国和马来西亚,上述五个国家占向巴西出口此类产品总量的87.5%。
2010年5月26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号8471、8517项下3个10位税号的传输设备和数据处理设备的进口从价税降至2%,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5月26日,巴西政府宣布暂时降低70个10位税号项下的抽水泵、熔炉、离心分离机、洗盘机等产品的进口从价税至2%,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涉及的税号有8413、8414、8416、8417、8419、8421、8422、8424、8425、8428、8431、8433、8438、8439、8441、8443、8451、8454、8455、8457、8460、8461、8462、8465、8471、8473、8474、8477、8478、8479、8514、8537、8543、9001、9013、9019、9027、9031。
2010年6月24日,巴西政府宣布将73个10位税号项下的锅炉、冰箱和实验设备的进口从价税降至2%,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涉及的税号有8407、8408、8412、8417、8418、8419、8421、8422、8424、8426、8428、8429、8430、8431、8433、8438、8439、8441、8443、8449、8453、8454、8455、8456、8459、8460、8462、8463、8464、8465、8466、8468、8477、8479、8480、8481、8515、8537、8604、8905、9027、9031、9406。
2010年6月24日,巴西政府宣布将73个10位税号项下的锅炉、冰箱和实验设备的进口从价税降至2%,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涉及的税号有8407、8408、8412、8417、8418、8419、8421、8422、8424、8426、8428、8429、8430、8431、8433、8438、8439、8441、8443、8449、8453、8454、8455、8456、8459、8460、8462、8463、8464、8465、8466、8468、8477、8479、8480、8481、8515、8537、8604、8905、9027、9031、9406。
2010年6月24日,巴西政府暂时将南共市税号8517项下的四个8位税号的通信设备的进口从价税降至2%,有效期到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6月24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号39123910、39123920、39123930、39123990项下的纤维素及其化学衍生产品的进口从价税由12%降至4%;将74102110项下的铜箔产品由12%降至4%。
2010年8月5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则8541、8543、9030中10个8位税号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和配件的进口从价税自12%降至2%,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
2010年8月5日,巴西政府宣布将400种资本品的进口总价税由14%降至2%,涉及南共市177个10位税号项下的产品,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涵盖的税号有8408、8410、8412、8413、8414、8417、8418、8419、8420、8421、8422、8424、8425、8426、8427、8428、8430、8433、8438、8439、8440、8441、8442、8443、8444、8447、8451、8453、8455、8456、8457、8458、8459、8460、8462、8463、8464、8465、8466、8472、
2010年6月24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号39123910、39123920、39123930、39123990项下的纤维素及其化学衍生产品的进口从价税由12%降至4%;将74102110项下的铜箔产品由12%降至4%。
2010年8月5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则8541、8543、9030中10个8位税号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和配件的进口从价税自12%降至2%,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
2010年8月5日,巴西政府宣布将400种资本品的进口总价税由14%降至2%,涉及南共市177个10位税号项下的产品,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涵盖的税号有8408、8410、8412、8413、8414、8417、8418、8419、8420、8421、8422、8424、8425、8426、8427、8428、8430、8433、8438、8439、8440、8441、8442、8443、8444、8447、8451、8453、8455、8456、8457、8458、8459、8460、8462、8463、8464、8465、8466、8472、
8474、8475、8477、8479、8481、8483、8501、8502、8504、8514、8515、8516、8531、8537、8543、8609、8704、8907、9007、9015、9019、9022、9024、9025、9027、9030、9031、9032。
2010年8月6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公布第55号决议,决定修改航空领域产品对外共同关税的税收规则,对进口飞机、飞行训练器材以及用于飞机生产、维修、保养、改造或加工的零部件等一律免征关税。
2010年9月14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号39、40、73、76、84、85、87、90和94章项下部分8位税号的产品进口从价税分别自18%、16%和14%降至2%。
2010年9月2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号73、84、85、86和90章项下的资本品进口从价税削减至2%,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
2010年9月2日,巴西政府宣布将11个八位税号的计算机和通讯设备等相关产品的进口从价税由12%降到2%,具体涉及8504、8535、8541、8543、9030等税号。
2010年8月6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公布第55号决议,决定修改航空领域产品对外共同关税的税收规则,对进口飞机、飞行训练器材以及用于飞机生产、维修、保养、改造或加工的零部件等一律免征关税。
2010年9月14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号39、40、73、76、84、85、87、90和94章项下部分8位税号的产品进口从价税分别自18%、16%和14%降至2%。
2010年9月2日,巴西政府宣布将南共市税号73、84、85、86和90章项下的资本品进口从价税削减至2%,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
2010年9月2日,巴西政府宣布将11个八位税号的计算机和通讯设备等相关产品的进口从价税由12%降到2%,具体涉及8504、8535、8541、8543、9030等税号。
2010年,巴西宣布将降低部分供国内生产用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至2%,但这些零部件是在非南共市成员国生产的,调整后的税率自2010年9月14日起生效。
2009年12月15日,巴西政府宣布将部门IT 产品的进口从价税由12%调整至2%,涉及的税号有8473、8517、8528、9030、9032,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原产地证明】巴西的原产地证明分三大类:向南共市成员国出口所需的原产地证、向拉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出口所需的原产地证和享受普惠制的出口所需的原产地证。原产地证一般由巴西商业协会联合会颁发,加工产品的原产地证可由巴西工业联合会颁发,有效期均为120 天。
(1)向南共市成员国的出口。南共市成员国间的贸易,以下商品需出示原产地证:列入非共同关税过渡清单的商品;商品本身未列入过渡清单,但商品生产所需原料、零部件被列入过渡清单的;受保障措施、反倾销、反补贴限制的商品;南共市贸易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商品。事实上,上述规定几乎包括了所有商品。
2009年12月15日,巴西政府宣布将部门IT 产品的进口从价税由12%调整至2%,涉及的税号有8473、8517、8528、9030、9032,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原产地证明】巴西的原产地证明分三大类:向南共市成员国出口所需的原产地证、向拉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出口所需的原产地证和享受普惠制的出口所需的原产地证。原产地证一般由巴西商业协会联合会颁发,加工产品的原产地证可由巴西工业联合会颁发,有效期均为120 天。
(1)向南共市成员国的出口。南共市成员国间的贸易,以下商品需出示原产地证:列入非共同关税过渡清单的商品;商品本身未列入过渡清单,但商品生产所需原料、零部件被列入过渡清单的;受保障措施、反倾销、反补贴限制的商品;南共市贸易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商品。事实上,上述规定几乎包括了所有商品。
下列产品可获得南共市原产地证明:商品生产全过程都在南共市进行,所用生产原料也全来自南共市;使用从非南共市进口原料加工的产品,或从非南共市进口散件加工装配的产品,如果进口部分的到岸价未超过产品出口离岸价的40%;冶金、通信、集成电路等产品,要符合专门的更为严格的原产地标准。
(2)向拉美一体化组织的出口:与南共市要求基本一致,不同的是进口部分的到岸价不得超过出口离岸价的50%。
(3)对享受普惠制的巴西产品出口,美国、欧盟等分别制定了原产地标准,对不同税则号的商品做出了极为详细的规定。例如,巴西向欧盟出口的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如欲获得巴西原产地证,则从纱生产起(包括生产纱)的流程都要在巴西进行。
外资企业在所生产的产品增值达到一定幅度,可获原产地证,出口时就可享受巴西与其它国家间的贸易优惠待遇。例如,在巴西组装产品,如向拉美一体化协会(ALADI)成员国出口并享受关税优惠,则进口的零部件CIF值不能超过组装后出口FOB值的50%。如向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家出口,则组装产品中所使用的零部件的60%(以价格计算)必须来自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巴西对外资企业获得通信产品、化工产品、冶金产品和信息工业
(2)向拉美一体化组织的出口:与南共市要求基本一致,不同的是进口部分的到岸价不得超过出口离岸价的50%。
(3)对享受普惠制的巴西产品出口,美国、欧盟等分别制定了原产地标准,对不同税则号的商品做出了极为详细的规定。例如,巴西向欧盟出口的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如欲获得巴西原产地证,则从纱生产起(包括生产纱)的流程都要在巴西进行。
外资企业在所生产的产品增值达到一定幅度,可获原产地证,出口时就可享受巴西与其它国家间的贸易优惠待遇。例如,在巴西组装产品,如向拉美一体化协会(ALADI)成员国出口并享受关税优惠,则进口的零部件CIF值不能超过组装后出口FOB值的50%。如向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家出口,则组装产品中所使用的零部件的60%(以价格计算)必须来自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巴西对外资企业获得通信产品、化工产品、冶金产品和信息工业
产品的原产地证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增值规定。
【海关检查】巴西海关对进口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黄、红三种不同颜分类处理。绿即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黄即仅检查报关文件,核实后,货物自动通关;红即报关文件和货物均需经过检查后方能通关。根据规定,海关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验货结果,验货时当事人应在场,货物若需样检,所发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海关检查】巴西海关对进口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黄、红三种不同颜分类处理。绿即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黄即仅检查报关文件,核实后,货物自动通关;红即报关文件和货物均需经过检查后方能通关。根据规定,海关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验货结果,验货时当事人应在场,货物若需样检,所发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一、海关监管制度及通关程序
(一) 海关监管制度
巴西的海关事务由财政部下属联邦税务总局具体负责,包括海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关税的征收以及海关监管制度的实施等。
根据联邦税务总局的海关条例,所有货物的报关程序均需通过“巴西外贸网”(SISCOMEX)进
(一) 海关监管制度
巴西的海关事务由财政部下属联邦税务总局具体负责,包括海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关税的征收以及海关监管制度的实施等。
根据联邦税务总局的海关条例,所有货物的报关程序均需通过“巴西外贸网”(SISCOMEX)进
行。货物申报单在该网立案之日起即为报关程序的开始,该网正式通知货物通关授权之日起即为报关程序的结束。申请者通过该网可随时在电脑上查看报关程序的进展情况。
巴西海关对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黄、红三种不同颜分类处理。绿:即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黄:即仅检查报关文件,核实后,货物自动通关;红:即报关文件和货物均需经过检查后方能通关。根据规定,海关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验货结果,验货时当事人应在场,货物若需样检,所发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 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需5份用英文或葡文填写的商业发票。发票必须由制造商、销售商和中间商分别填写详细的有关装船的情况,并附有英、葡两种文字的产品说明。发票还应申明产地和确切的价格。出口商可向进口商询问是否需要出口国商业部门对货物价格的证明和公证材料。巴西海关对于没有呈报商业发票的行为处以,罚金等同于关税;若商业发票与报关单不符,罚金将是关税的1-5%。
巴西海关对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黄、红三种不同颜分类处理。绿:即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黄:即仅检查报关文件,核实后,货物自动通关;红:即报关文件和货物均需经过检查后方能通关。根据规定,海关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验货结果,验货时当事人应在场,货物若需样检,所发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 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需5份用英文或葡文填写的商业发票。发票必须由制造商、销售商和中间商分别填写详细的有关装船的情况,并附有英、葡两种文字的产品说明。发票还应申明产地和确切的价格。出口商可向进口商询问是否需要出口国商业部门对货物价格的证明和公证材料。巴西海关对于没有呈报商业发票的行为处以,罚金等同于关税;若商业发票与报关单不符,罚金将是关税的1-5%。
【提单】要求有一份正本提单和三份不可转让的提货单。一份附于商业发票后。所有的提货单或货运清单必须用数字和文字注明运费。
【原产地证】一般不需要(因为商业发票上已注明)。若需要,则应备有两份正式的原产地证,并附有公证及其领事认证。
【卫生许可证明】有些货物如动物及其制品、种子和植物等需要卫生证明。卫生证明首先必须公证,然后办领事认证。
(三) 海关通关程序
若进口货物需要进口许可证,进口商一般应在货物装船前向巴西发展工商部外贸局(DECEX)提出申请,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0天。货物到港后90天内进口商应办理报关手续,并将进口申报单输入“巴西外贸网”进行登记,开始报关程序;同时还需向海关提供装船单、商业发票、纳
税单据、以及原产地证、商检证明和动物检验证明等文件。申报单按联邦税务总局的规定格式填写。
海关收到上述文件后,对申报内容和货物进行核实,如完全一致,即通过“巴西外贸网”授权通关,此时进口商方可提货。
(四) 海关其它规定
1、有些特殊商品可采取提前报关制,例如:散装货物、易燃易爆和有辐射的危险货物、活畜、植物以及新鲜水果等易损货物、印刷用纸张、政府部门进口的货物、陆路、河、湖运输的货物等。
2、海关在抽检时,若发现有低报价嫌疑,在核实货值之前,进口商需在巴西银行存入一笔保证金,数量相当于参考价货值与发票值的差额。若证实为低报价,该保证金则被没收。
海关收到上述文件后,对申报内容和货物进行核实,如完全一致,即通过“巴西外贸网”授权通关,此时进口商方可提货。
(四) 海关其它规定
1、有些特殊商品可采取提前报关制,例如:散装货物、易燃易爆和有辐射的危险货物、活畜、植物以及新鲜水果等易损货物、印刷用纸张、政府部门进口的货物、陆路、河、湖运输的货物等。
2、海关在抽检时,若发现有低报价嫌疑,在核实货值之前,进口商需在巴西银行存入一笔保证金,数量相当于参考价货值与发票值的差额。若证实为低报价,该保证金则被没收。
(五) 向巴西出口水产品企业办理注册手续须知
出口企业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1 企业商号;
2 所在国卫生部门的企业登记号;
3 企业的详细地址;
4 出口产品名称。
上述文件应通过外交途径转交给巴西外交部基本产品管理处和农业部动物检疫局(DIPOA)。动物检疫局收到上述文件后,将尽快通知有关进口口岸的检疫部门,以便办理进口手续。此外,出口商应出示产品的国际检疫证明,并且该产品应符合巴西有关水产品技术和卫生检疫条
出口企业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1 企业商号;
2 所在国卫生部门的企业登记号;
3 企业的详细地址;
4 出口产品名称。
上述文件应通过外交途径转交给巴西外交部基本产品管理处和农业部动物检疫局(DIPOA)。动物检疫局收到上述文件后,将尽快通知有关进口口岸的检疫部门,以便办理进口手续。此外,出口商应出示产品的国际检疫证明,并且该产品应符合巴西有关水产品技术和卫生检疫条
件的规定。
二、保税仓库
巴西海关保税仓库是经财政部联邦税务总局批准,在当地税务机构的监督下,寄放进出口商品的仓库。在巴西各大城市和重点港口均设有。经允许寄放在海关保税仓库的商品,暂免交进口税、工业产品税、商品流通服务税等。但在进入巴西国内市场前,进口商必须办妥进口手续,缴纳各种税金。在保税仓库存放货物的仓储费(按月计)约为货物价值的4%左右,仓储费可在提货前一次付清。
海关保税仓库允许寄放以临时的、直接的和间接的方式所进口的商品。临时进口商品指到巴西中转再出口的商品;直接进口商品指用户自己进口供今后使用的商品,可以避免积压资金,又保证货源的供应。允许这种方式寄放的商品约500种,如**、矿产品、五金产品、仪器、零配件、轴承、链条、水泵、电动机、显微镜和其他机电产品。这些商品的现行平均关税一般在15%左右;间接进口商品,即寄售的商品。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在发货前,指定巴
二、保税仓库
巴西海关保税仓库是经财政部联邦税务总局批准,在当地税务机构的监督下,寄放进出口商品的仓库。在巴西各大城市和重点港口均设有。经允许寄放在海关保税仓库的商品,暂免交进口税、工业产品税、商品流通服务税等。但在进入巴西国内市场前,进口商必须办妥进口手续,缴纳各种税金。在保税仓库存放货物的仓储费(按月计)约为货物价值的4%左右,仓储费可在提货前一次付清。
海关保税仓库允许寄放以临时的、直接的和间接的方式所进口的商品。临时进口商品指到巴西中转再出口的商品;直接进口商品指用户自己进口供今后使用的商品,可以避免积压资金,又保证货源的供应。允许这种方式寄放的商品约500种,如**、矿产品、五金产品、仪器、零配件、轴承、链条、水泵、电动机、显微镜和其他机电产品。这些商品的现行平均关税一般在15%左右;间接进口商品,即寄售的商品。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在发货前,指定巴
西某家公司为受托人,给他提供一份准备寄放在海关仓库的商品清单,附上各种商品的税则号、数量、规格、产品的商业名称、单价、总值、产地和来源、厂家和寄售商的名称、地址、寄放商品的单位等情况,提供形式发票,注明汽车进口税“寄去的商品用作寄售,暂不结外汇,期限为XX天”。另外,还要提供一份寄售商品的销售计划。受托人持这些文件向巴西银行外贸局申请批准。出口商在得到受托人发出的获准通知后,方能装船发运。货到后,应立即寄放在预先指定的仓库内。
凡巴西允许进口的商品原则上都可以这种方式寄放在海关保税仓库,但对工业原料、中间产品、机器零配件、机械设备等优先提供便利。巴西联邦税务局对以间接方式即寄售方式寄放在海关保税仓库的进口商品还作如下规定:a)货物必须由悬挂巴西旗的船装运。如遇困难,须事先征得巴西国家商船总局的认可;b)海运货物必须在巴西投保;c)寄放时间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一年。如果二年后商品仍未卖出,必须运回产地国或转运第三国;d)进口商凭巴西银行外贸局发的进口许可证纳税通关。
凡巴西允许进口的商品原则上都可以这种方式寄放在海关保税仓库,但对工业原料、中间产品、机器零配件、机械设备等优先提供便利。巴西联邦税务局对以间接方式即寄售方式寄放在海关保税仓库的进口商品还作如下规定:a)货物必须由悬挂巴西旗的船装运。如遇困难,须事先征得巴西国家商船总局的认可;b)海运货物必须在巴西投保;c)寄放时间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一年。如果二年后商品仍未卖出,必须运回产地国或转运第三国;d)进口商凭巴西银行外贸局发的进口许可证纳税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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