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进出口规定
2008-
进口证
大多数货品均可进口南非,不受限制。
进口商如需申领进口许可证,须向进出口管制司登记。进出口管制司代表财政部和贸易工业部办理进口签证事宜。
进口税率
进口税按进口货品在出口国的船上交货价征收。
进口关税率如下:初级产品及半初级产品是0%至10%;生产设备是0%至10%;各种部件是10%至15%;消费品是15%至30%。
税项
进口货品须缴纳14%增值税,但食品不在此限(包括米、蔬菜、水果、奶类、棕小麦面粉、蛋和豆类,但不包括肉类、鱼类及白面包)。
下列产品须缴纳消费税:含酒精及不含酒精饮品、烟草产品、矿泉水、某些石油产品、汽车、办公室机器、菲林及奢侈消费品,例如化妆品、家居消闲用品及电单车。
文件
汽车进口税 商业发票、产地来源证、提单或空运提单、轮船或航空公司证明书、保险证明书、装箱单、临时发票(如适用)、进口许可证(如适用)。
指定类目的产品须申请进口许可证。许可证只签发给已登记的进口商。一般规例是在任何历年内发出的许可证,只对同一年内进口的商品有效。如想申领进口许可证,可与进出口管制局联络。
地址:Importand Export Control,Private Bag X192,Pretoria0001,South Africa;
电话:(2712)3109791;传真:(2712)3227408。
标签
药物、餐酒、食品、化妆品、牙膏、含氟化物的粉末及漱口剂须符合特定的标签规定。某些类目的产品须附有英文及南非荷兰文标签。
产品标准
目前共有43类产品须符合安全及卫生标准,当中包括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加工海产及罐装肉类。如想查询南非的产品标准,可联络南非贸易工业部辖下的外贸关系局局长。
地址:Director of Foreign Trade Relations,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Private Bag X84,0001Pretoria,South Africa;
电话:(2712)3109791;传真:(2712)3207905;
也可联络南非标准局。
地址:South African Bureau of Standards,1Dr.LateganTd,Groenkkkloof,Private Bag X191,Pretoria,South Africa;
电话:(2712)4287911;传真:(2712)3441568。
须注意事项
南非关税及贸易委员会已对香港及中国内地出口的不钢制凹形器皿展开反倾销调查。
海关
查询进口许可证详情,可联络:Minister of Trade and Industry,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Private Bag X9047,Cape Town8000,South Africa.
电话:(2721)4617191;传真:(2721)4651291。
查询南非的进口政策及关税事宜,可联络:The Commissioner,Customs and Excise Administration,South African Revenue Service,Private Bag X47,Pretoria 0001,South Africa.
电话:(2712)3149911;传真:(2712)3257992
网址:v.za/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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