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代替前雾灯标志
规范等级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布置规范
Regulation for package of the external lighting and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for motor vehicles
2013-09-15制定2013-××-25发布    XXXX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为指导长安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布置及检查而建立的,本规范主要参照国家标准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18408《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及GB/T XXXXX《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等标准的要求制定。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总院标准所管理。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总院总体技术研究所总体布置室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太安
编制:
校核:
审定:
批准:
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布置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设计汽车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布置及检查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M1类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18408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GB 17354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
GB/T XXXXX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
3  术语
引用文件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应满足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中技术要求部分的一般规定。
4.2  布置要求
4.2.1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数量、安装位置、几何可见度要求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数量、安装位置、几何可见度需满足表1要求:
表1 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