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初,继查处湛江特大走私贿赂案之后,厦门特大走私案又浮出水面,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的,堪称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从而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社会上也流传着种种说法,令人真假莫辨。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采访了众多的办案人员,在掌握大量翔实材料的基础上,编写了此书,以使广大读者能够真实、准确、全面地了解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查处过程,并从中获得有益的警示。
背景:
1999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收到有关部门转来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福建厦门远华集团老板赖昌星等人,与厦门海关等口岸管理部门内外勾结、大肆走私、违法犯罪。这封举报信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4月20日中央领导作出批示,决定以海关总署为主,中央纪委组织协调彻底查清此案。经过筹划准备后,8月18日办案人员正式进驻厦门,拉开了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查处序幕。
从进驻厦门开始,“420”专案组即多头出击,一天到十个部门,扣押文件材料,搜集原始证据,
有些嫌疑人当天就抓了。十天之内专案组掌握的涉案金额就突破了110亿元。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查,办案人员查明,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化工原料、西药原料、电子机械等货物的价值高达53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的走私案。
首犯赖昌星以走私电脑芯片起家,然后走私各种汽车、摩托车,从化工原料到整船的成品油,从民用建筑材料到武器军火,无所不为。为了获得走私的全面成功,他用红粉、金钱笼络官员以全面打开走私渠道;包养打手以保护走私,独霸厦门走私市场;与海关密切勾结,肆无忌惮地大量走私。
厦门远华案涉及到很多党政机关、海关、金融、税务、商检、港监、边防等部门,以及一批国有企业。涉案金额巨大,在厦门关区走私货物的价值达人民币530多亿元,偷逃应缴税款300多亿元,逃私多达800亿元。涉案人员众多,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这起建国以来罕见的走私腐败大案终于接近尾声了,从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犯罪人员的狡诈、险恶,还看到了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走私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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