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一篇: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县综治委《关于印发**县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摩托车事故高发势头,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管理,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镇综治委研究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监控,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机关单位、集镇和村社主干道为重点,常抓不懈,逐步深入,以抓摩托车注册
登记、驾驶证培训为突破口,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搭载、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飚车等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规范摩托车管理,努力构建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镇摩托车上户率达到7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培训持证率达到8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车主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摩托车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重点违法行为和人员死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全镇摩托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综治委成立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任组长,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川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镇范围内无牌无证摩托车和驾驶员,重点整治集镇道路和村社主干道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假(套)牌、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和非法拼装摩托车。
五、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面向镇属各单位、村委会和机关党员干部、广大人民众,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村、各单位要配合派出所干警和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入户发放宣传单和整治通告,逐户进行宣传发动,为严抓严管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执法环境。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6日至10月1日)。-2-
1、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路面管理,配合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依法查处:
走私汽车(l)对手续合法完整符合挂牌办证规定的,依法处罚后责令挂牌、办证;
(2)经查有锉改发动机、车架号码等“盗抢”嫌疑的移送刑侦部门处理;
(3)属私自拼装、组装及报废车辆的,依法处罚并予销毁。
2、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交警部门适时开展打击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车、无牌车上路行驶、盗抢车辆等专项治理行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3、严格按照“有违必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处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镇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集中整治期间,县交警部门将在平川派出所设立临时服务点,开展摩托车驾驶人培训和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工作,方便众上牌办证。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各单位要将整治成果汇总上报镇摩托
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成效显著的给予表
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以推动全镇交通秩序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责任联系制度,迅速形成由党组织牵头,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人员带头守法、做好表率的综合治理局面。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成立以党(总)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交通安全整治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做好摩托车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县交警部门将《致摩托车驾驶员一封信》,分发到每一位摩托车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在辖区村、学校和众聚集地以摩托车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宣传图板巡回展出活动,争取人民众的广泛参与,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三)围绕重点、突破难点开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后,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面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四)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摩托车的纳管率。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县公安局制定的便民措施和优-4-
惠政策,切实让广大人民众和干部职工了解便民措施和优惠政策实质,有效提高摩托车的纳管率。
1、对在用摩托车、三轮汽车因合格证、发票遗失或不符合当前规定,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办理注册登记:⑴属于《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现有车型或曾有车型,且购买时间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撤消此车型之前;⑵合格证、发票遗失的,但能够提供合法购买证明(购车人书面说明情况,行政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派出所签署意见);⑶未达到报废标准的;⑷无盗抢、拼装、走私嫌疑的。
2、在办理在用摩托车、三轮汽车登记注册业务时,对三轮汽车,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税务
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臵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的规定,免征车辆购臵税;对摩托车核发牌证后开具“缴纳车购税告知单”,告知所有人缴纳车辆购臵税。
3、整治期间参加摩托车驾驶证培训的,免收资料工本费。
4、整治期间,县车管分所在派出所建立流动车辆登记服务代办点,办理“五种”车辆注册登记和培训考试业务,方便众上牌办证。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开展整治活动。在执法过程中,相关单位、派出所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强化措施,严肃纪律。镇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将此次
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下去。镇整治办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监督。对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半月进行一次排名,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当中。
(七)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动的成果,将摩托车路面管理由集镇、村社主干道延伸并形成制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根据摩托车无牌率、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率及完成量化管事等情况评定名次并进行通报。同时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探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摩托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二篇:摩托车专项整治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大队领导按照要求,认真分析摩托车、砂石料车交通违法趋势及对交通安全形势的影响,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全警出动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各地重点针对当前摩托车、砂石料车辆行驶秩序较混乱、违法行为频发的现象,要求各中队迅速行动,切实加强对重点道路、施工工地、砂石料尝水泥销售点、货运站尝工业区及周边道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管控,全面加强对摩托车、货运车辆尤其是是砂石料车辆的检查和行车秩序的整治。
二、科学布警,强化措施,全力整治。
一是科学安排警力和勤务。各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调配安排执勤时间,通过日常路查路检和组织统一行动等形式,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突击小分队,定期不定期深入辖区重点省道、县乡道路、城区道路、各施工工地、砂石料尝水泥销售点、货运站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查,切实加强对摩托车、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二是摸清底数,强化信息管理。中旗交警大队在XX年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对注册的摩托车、砂石料车及驾驶人档案,对已经报废或者丢失等不能使用的摩托车、砂石料车,及时予以清理,在车驾管系统中注销有关信息,确定准确的摩托车、砂石料车保有量。
三是加强台账管理。磴口交警大队指派专人,对被检查的所有砂石料车辆、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和查扣车辆逐辆逐宗进行登记造册,填报(检查重点车辆登记表)、(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日报表)和(暂扣车辆登记表),每日一报。中旗交警大队在加强摩托车、砂石料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交通管理社会化经验,充分依靠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交通民警、协管员、派出所民警、治安员深入乡村,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各乡镇摩托车数量和摩托车驾驶人人数,掌握辖区摩托车、砂石料车注册登记率、按期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等
基本情况,完善摩托车、砂石料车及驾驶人数据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