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在政治活动中的作用分析
利益集团在政治活动中的作用分析
摘要:利益集团是基于共同利益而形成的稳定团体,利益集团作为民主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在民主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政治现象。利益集团在政治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利益集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积极的作用,消极的作用。
关键词:利益集团,政治活动,作用。
“利益集团就是指基于共同的利益诉求而联合起来的,为为实现这种体利益而寻求影响政府政策的一种社会团体”。(利益集体成千上万的,有大有小,形形,分布在政治、经济、军事、艺术、文化、教育、学生、性别、种族、宗教、语言等各个领域。利益集团也在很大程度发挥着自己积极地作用,为了更好的使其为民主社会服务。本文就从其在政治社会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来加以分析。
(一)积极作用的主要表现
(1)在政治活动中起一定的施压作用。即利益集团对政府的利益、本质、决策和政治过程的影响起一定的压力作用。利益集团成员人数众多,在集团的组织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有效地采用制造舆论、司法控诉和示威游行等多种方式揭露、检举和控诉“官方”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
A。借助媒体呼吁,通过舆论间接向政府施加压力。向大众传媒主动提供信息,请求其向社会广泛公开,以争取尽可能多的民众的关注、支持或同情,从而对相关决策者形成强大压力,使本集团所面临的问题,被提上决策日程或重新考虑。利用互联网网络,将成为利益集团向决策者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
B。施压性集体行动。这种方式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在政府机关及主管部门门前聚集请愿、1.集体上访、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近年来,施压性集体行动有日益增多趋势。以集体上访为例,2007年,受理的众集体上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年上升37.2%和45.3%;2008年,同比又上升了34.6%和33.7%。同时,施压性集体行动的强度也不断提高,‘而且有些体往往选择重大政治活动,、政协召开两会期间和重要节日进行此类行动,以便形成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如人大就2008年11月27日...甘肃陇南体而言,事件起初是陇
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市委上访,反映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问题。这本是属于正常的维权行为。但事件发展的结果,是聚集起上千人,还出现了冲击市委机关,砸坏部分车辆和办公设施的暴力行为。(百度网上)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称利益集团为压力集团利益集团这些施压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政府
更多、更好、更公平、更全面的来处理他们的工作,着手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拟补政府的疏漏。
(2)缓冲作用。即利益团体在政府与公众的矛盾中起缓冲作用。往往社会上的妨碍社会稳定的动乱是由于下层民众的利益遭到不公平的待遇或者损害时所产生的怨愤,不满的情绪得不到发泄或者未能及时疏导而引发的。所以社会需要能够反映、代表不同体利益的利益集团,通过影响国家的权力而使其要求和欲望得到正常表达和实现。所以说利益集团起缓冲作用,即可以缓和众对政府的一些工作的不满,又可以代表人们来影响政府的决策和工作,从而避免了政府和公众矛盾的激化。
(3)催进作用。即利益集团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催进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政治民主化的进
程。成千上万的利益集团为了是自己的体利益得到实现,他们一方面将自己集团的体利益加以概括、整理,使其清晰、明确和理论化,以便于为国家决策机构接受和采纳;另一方面,他们会搜集各种信息、情况和报告,并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等各个方面加以分析,还会向国家决策机构提供大量有关本团体、本行业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用以表明维护和实现本集团要求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二)消极作用的主要表现
(1)破坏作用。即有一些利益集团严重损害弱势利益集团的利益,影响社会的正义和稳定,影响政治的民主化发展;影响了政府政策的公正性,出现了诸如受贿等违法乱纪的现象。他们凭借资源强大,组织良好,经济实力雄厚,来损害弱势体的利益;他们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往往有可能无须施压或游说,即可让政府部门俯首听命。而这些往往都会导致社会利益格局的越发失衡,政府和众之间矛盾的激化,降低了政府的权威,造成其内部的分裂。
他们也有可能会利用行贿、情等非法的手段影响政府决策者,在客观上加大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机会,既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也使有关政策得不到有效地执行......
例如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1996~1999年上半年,赖昌星旗下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以其他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地区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植物油45万吨、香烟300多万箱、汽车3588辆,以及大量西药原料、化工原料、纺织原料、电子器械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多亿元。涉案并受到审判的官员有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原副关长接培勇、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厦门市原副市长蓝莆和赵克明、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叶季湛、福建省石油总公司原总经理陈燕新以及公安部原副部长兼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
小结:利益集团在政治中的作用有利有弊,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其利与弊,正确利用利益集团的作用,为我们的社会更好的服务,同时也能更好的促进和改善利益集团,使其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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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政治学辞典》中说压力集团亦称利益集团)。
走私汽车利益集团对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
“政策不是由政府官员制定的,也不是由政治官员在官僚制组织的帮助下制定
的,而是政府尤其是官僚制组织与利益集团相互作用的结果。”“利益集团曾受到官僚制组织的轻视,但是现在越来越被看做政策和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在目前中国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中,仅有政府精英参与是不够的,更多利益主体都在通过各自的渠道做出利益表达。而制定公共政策就是对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综合进行权衡,对某些基本政策事宜统一起来,对相对少的体进行安抚。
一、公共政策制定、利益集团的概况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运行与经济运行呈现为主体多元化,整个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分化与重组,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被打破,政府单一主体已经无法单独处理社会和经济事务,也难以调节日趋复杂的利益格局。加上公民利益意识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加强,政治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党和政府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改
革与发展,这些都为利益集团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宏观的政治条件和制度背景。
利益集团是因某种共同的利益需求或因共同存在的问题而形成的,企求通过一致的有效行动来影响其他社会体或个人,从而获得集团内部共同利益的实现,这就必然导致不同利益集团、以及利益集团与国家组织、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博弈与竞争,当这种竞争所引发的问题成为社会共同利益的社会问题并可能进入政府公共政策议程时,就需要国家公共权力机关以“看得见的手”从中干预从而导致公共政策的形成。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
“利益集团”也叫“政治派别”、“利益团体”、“压力集团”等,其概念的定义很多,中外学者都从不同的研究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美国政治学者阿尔蒙德将利益集团定义为“因兴趣或利益而联系在一起,并意识到这些共同利益的人的组合”;戴维·B·杜鲁门在其名著《政府过程》中,把利益集团界定为“一个具有共同态度的体”,“它通过影响政府而向社会中的其他体提出一定的利益要求或某种声明”。我国学者王浦劬认为:压力集团意指那些具有特定利益要求和社会政治主张的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主张而以压力影响政府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的政治性社会团体。”陈振明则认为,利益体是利益多元化社会中,具有相似观点或利益要求的人
们组成的,并企图参与政治过程,影响公共政策实现或维护其利益的社会团体。
一般说来,利益集团是指那些具有特定的共同立场、观点和利益的人们的集合体,它们试图通过影响公共政策来提高或促进集团内部的共同利益。
二、利益集团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内容
利益集团影响政策制定主要是通过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中国利益集团对政策制定的影响,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公共投资
政府为市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所进行的公共投资决策,是一些利益集团竞相角逐的重要领域。有些利益集团,总是想方设法要求建设对自己有利的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公园、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或是这些项目的规划(规模、选址等)更符合自己的利益。
2)政府财政资金分配
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的财政资金分配预算决策,也是一些利益集团竞相角逐的重要领域。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在编制财政预算计划时,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形,即各部门、各单位都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或通过主管领导打招呼,或借助上级文件依据,或通过编制发展规划等,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财政预算资金。这是政府内客观存在的特殊利益集团(各部门或单位都有自身的特殊利益,都可以视为利益集团),影响政府财政资金分配决策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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