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充满活力的现代企业,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国有企业在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方面的核心功能,完善中国特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是关键。
市场化机制要求国有企业的资源配置、经营模式按市场规则进行,外部交易、内部经营管理都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期,在市场化机制打造方面,“构建中国特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这一表述引起了普遍的关注。什么是新型经营责任制?为什么要强调新型经营责任制?“新型”体现在什么地方?相比以前的承包责任制、租赁经营等,新型经营责任制有什么不同之处?
新型经营责任制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值得每家国企高度重视。
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点职业
经理人制度,打破行政化,加快去身份化,这实际上就涉及到公司治理、战略、组织岗位、人才管理等各方面的改革,就已经有了新型经营责任制的雏形。
新型经营责任制以契约为手段改变自上而下的命令式经营模式,打破传统选人用人、激励约束机制的束缚,
自下而上激发活力,推动公司经营从“让我干”变成“我要干”,活力从底层来,动力内生,真正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在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中,新型经营责任制就是一项涉及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工作,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都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一企一策”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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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责任制的“新型”是什么?
新型经营责任制的“新型”是相对于以前的经营责任制讲的。
历史上,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主要形式是承包责任制、租赁经营(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等。其目的是推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企业,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新现代
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
实行承包责任制要签订合同,由企业经营者代表承包方同发包方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为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承包方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一般应当采取公开招标办法通过竞争确定企业经营者或经营集团。也可以按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企业经营者。招标可在本企业或本行业中进行,有条件的也可以面向社会通过人才市场进行。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