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细则基于《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2009),为实际设计、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操作细则和指南。
本细则自实施之日起,凡宁波市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的指路标志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应按本细则规定实施,本细则颁布之前已设置的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细则起草单位:宁波市老三区指路系统优化研究课题组,由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宁波工程学院交通研究院组成。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版本为《宁波市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及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细则》V1.41,第二次发布版本为V1。42,本次发布版本为V1.5。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要求    1
3.1    字体    1
3。2    颜    1
3.3    材料    3
4    指路标志    4
4.1种类    4
4.2形式    6
4。3版面内容    8
4.4设置点位    11
5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12
5.1一般形式    12
5。2    特殊形式    12
5。3    设置点位    14
附录A:背景资料    15
附录B:旅游标志    17
附录C:路网信息对照图    19
附录D:常用指路标志大样    21
附录E:常用导向标志大样    24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六区内的城市道路,其他道路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本细则的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和引用了如下文件
GB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宁波汽车网DB33/T818-2010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17733地名标志
GB/T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技术细则(2005)
3基本要求
3.1字体
标志采用GB5768.2-2009中所规定的交通标志专用字体除机场、火车站、旅游景点等专用名词辅以英文翻译,其他内容一般不辅以英文或拼音。英文字体(含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根据需要也可全部大写
图1指路标志字体示例
3.2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采用蓝底白字,白边框。
240cm×440cm=10。6m2,字高30cm)
示例取自解放南路—中山东路南进口
图2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示例
快速路和出入高速公路匝道指路标志采用绿底白字,白边框.
(300cm×560cm=16.8m2,字高40cm)
示例取自东环北路—通途路北进口
图3快速路指路标志示例
一般形式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采用白边框,其中图案部分为蓝底白图案,文字部分为白底蓝字。
(160cm×365cm=5.8m2,字高20cm)
示例取自蓝天路—柳汀街北进口
图4一般形式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示例
3.2.1一般道路指路标志中,需要表示高速公路、快速路、国道、省道、县道、交通枢纽、禁令等信息时,可进行套用设置.相同底标志套用时,应使用边框;不同底标志套用时,不使用边框。
3.2.2在套用标志中,国家高速标志由“国家高速”、编号和入口名称三部分组成;省高速标志由“浙高速”、编号和入口名称三部分组成;国道、省道、县道由道路编号和道路名称两部分组成;旅游标志为景点的名称,棕底白字;快速路标志为快速路的名称,绿底白字;交通枢纽标志由枢纽点图标和枢纽点名称两部分组成,其中图标放于名称之前。
图5标志套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