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和充电设备技术规定
Technical regulations on charging facilities and charging equipment for electric vehicles for civil buildings in Ningbo
2020-09-04 发布2021-01-01 实施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前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 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27 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
〔2017〕82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技术要求,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技术规定》(2017 甬DX-05)进行了
修订。原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配置标准及平面布置、供电与配电、配电线路、计量、相关要求等。
修编后的《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技术规定》,其内容扩展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项目设计、验收、运维较为完整的技术标准,全面指导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序、规范开展。
本规定共分十章,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配置标准及相关要求、电气系统、监控及通信、消防、其他专业、验收、运行和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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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3)
3基本规定 (5)
4配置标准及相关要求 (6)
5电气系统 (12)
5.1负荷分级 (12)
5.2供电与配电 (12)
5.3负荷计算 (12)
5.4配电线路 (14)
5.5 计量 (14)
5.6 电能质量 (15)
5.7 照明 (16)
5.8 防雷与接地 (16)
6监控及通信 (17)
6.1一般规定 (17)
6.2监控及通信 (17)
7 消防 (18)
8 其他专业 (19)
8.1 建筑 (19)
8.2通风与空气调节 (20)
8.3机电抗震 (21)
8.4标志标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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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验收 (22)
9.1一般规定 (22)
9.2验收条件 (22)
9.3验收程序 (22)
9.4验收内容 (22)
10运行和维护 (23)
附录 A (24)
表A.1 快充需要系数Kx 选择表 (24)
表A.2 单相交流充电桩需要系数Kx 选择表 (24)
附录B (25)
充电桩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5)
表B.1 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26)
表B.2 充电桩工程问题整改表 (26)
附录C 用词说明 (27)
附:条文说明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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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浙江省和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规范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建设的配置、设计、验收、运维,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中自用桩、公(共)用桩及相关设施的配置、设计、验收、运维,不包括特定行业的(如专用桩)、独立建设的充电设施。既有民用建筑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充电设备时,应符合本规定中相关的技术规定。
1.0.3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1.0.4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建设的设计、验收、运维,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法规的规定。
1.0.5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宁波汽车网《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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